黄宗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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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羲定律是由秦晖先生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某种历史规律: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宣布全国废除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在我国征收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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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黄宗羲定律”

2004年,温总理在“两会”上指出,我们一定能够把乡镇机构精简下来,一定能够把过多供养的人减下来,一定能够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总理引述“黄宗羲定律”这一概念表明,中央高层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及其举措已到了极其深刻的程度。

服务全国,从服务“三农”开始。跳出上海看全国,当前全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粮食主产区农民更是低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有些纯农户收入指数常年徘徊以至下降。

农民增收连续多年迟缓,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而且由于农民消费能力不旺也影响了整个国家工业化进程。正是从这一点看,没有农民小康,就没有全国小康;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

因此,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上海多年来快速发展积累起来的经济技术优势和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全力以赴完成云南、西藏、新疆和三峡地区的对口支援任务。同时,在西部大开发中,抓住以农业组织化为重点,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

要充分利用上海区位优势,凭借科技、人才、信息、资本市场等服务功能,为各地农民、农产品和农业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扶持“公司+基地”、“公司+农户”、“市场+企业+农户”型龙头企业,为提高农民增收贡献力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宗羲定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破解“黄宗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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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6

第3个回答  2011-04-19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是我国古代研究赋税制度最深入、最系统的学者之一。他在《明夷待访录》中阐述了自唐以后我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唐初的租庸调制本来分为土地税(租)、人头税(庸)和户税(调),晚唐杨炎的两税法以土地和财产为征税标准,虽然没有了人头税和户税,其实这两项已并入到土地税中。
宋代,一直没有从中减去人头税和户税,却又开征了新的人头税。
明代,“一条鞭法”把两税、丁税、差役和各项杂税合并到一起征收,原来每十年征一次的差役现在变为每年征收,这实际上把“力差”和“银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
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辽饷、剿饷和练饷,后把三饷归合为一并入了正税(两税)。
从赋税制度的演变,黄宗羲精辟地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即历史上每搞一次“并税”改制,都会催生一次杂派高潮,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向了改革的反面,形成了“改革,加重农民负担,再改革,再加重农民负担”的怪圈,史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黄宗羲定律”。
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说,中国传统赋役历来就是“明税轻、暗税重,横征杂派无底洞”,”。吴敬琏也认为,对于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如果不能从根本处着手,就有可能使‘黄宗羲定律’再现于今日”。这对于当前减免农村税费,解决“三农”问题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以上材料参见: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田制>,中华书局1982年6月版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112页。
黄海涛著.《明清实学经济伦理思想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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