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马路边的老房子,现在需要重建,房产证是有的,还需要哪些部门批准才能开工建设?

我家是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房子是省道旁边的,没有15米远。求相关人士给予指点,谢谢!!

根据《公路法》和各地《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第三章路产保护第二十五条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工程设施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房屋要离国道20米以上。而你的那距离还没有十五米,故你要考虑一下,有没有在原地址建房的价值了。
如果有价值建房的话(还有足够的面积),那么还要经过国土局、房管局和城建局(可能)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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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8
国道是要20米远的.要去国土局,房管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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