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把高层通向天台门上锁,沟通无果,找了物业上级部门房改办不管,区消防办管不了、片警不管、区长办公室让我找有执法权的单位,我不知道该找谁处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逃生通道堵塞 、封闭属违法,可我们的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就是不处理,我怎么办?
此行为违法,物业擅自将通往各楼楼顶天台的出口全部用钢门加锁封死,切断通往楼顶天台的消防通道。楼道内一旦发生火灾,业主则将无法逃生自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针对楼顶平台门到底该不该锁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郑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的杨福元副处长。
杨福元表示:“锁住楼顶逃生平台,明显属于违法行为。遇此情况,市民可向支队或所在辖区的消防大队进行举报,消防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展开消防隐患整顿。
不管我上不上去,锁门违法是确定的。先终止违法行为,其他问题再寻求解决办法。解决任何问题,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懂不?
追答你说的没错,消防通道必须24小时常开。如果因为高层出现破坏(打砸公共设施)的现象,那么物业要负管理责任;如果出现高空抛物现象,那么本楼栋不能证明当时不在场的物业所有权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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