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5-12-29
1.为什么要打你?你怎么知道人家来打你的?
2.他们开始动手没?你刀子从哪里来的?
3.捅伤了几个?几个重伤几个轻伤?
你回答了上面我问的再说你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吧,如果轻伤了几个,我个人认为你是至少是个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前防卫、假象防卫和互相斗殴的可能性更大。
第2个回答 2005-12-29
厉害,想砍你的人居然被你砍了
第3个回答 2005-12-29
要打你?打没打?几个人?刀是那里来的?当时情况是怎样的?“我一个人就命起刀跟她们拼了,砍伤了几个人,我没事”说明都是女性,你是男性还是女性?她们有没有能力对你造成损害,这都是这个问题的关键。一楼虽然说了很多,但是,都是书面语和法律条文,在司法实践中不是有法律条文就能解决问题,要有具体的情况。如果对方的伤是轻微伤,你可能因为殴打多人而构成违法,对方如果有一个人是轻伤以上,你就构成伤害罪。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关键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方几个人没有伤害到你,而你却砍伤几个人,很难确认你是正当防卫!你极有可能是假想防卫,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4个回答 2005-12-29
事情是怎么引起的?那些人如何打你的?他们有几个人,你的刀是哪里来的?你说的情况不太详细,所以很难给你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