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解释,“安全出口”就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其中室内安全区域是指: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用实体防火墙分隔的相邻防火分区可视为安全区域。但这些场所均应考虑作为临时安全避难用。
照这个解释,“安全出口”就包括: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以及进入楼梯间的门、前室的门、室外楼梯的出入口、通向安全区域的门。但是在规范里又有一个名词“疏散出口”,按照我的理解,“安全出口”说白了应该是通向安全区域的门,楼梯间还不一定安全,只能是通向室外或避难区的门才能叫做“安全出口”,而“疏散出口”应该也是疏散通道通往疏散楼梯或室外的门,感觉这两个出口重复,或者是我自己理解有问题,请各位前辈指点!
另外,如果将安全出口只理解为到室外安全区域或室内避难区的门,由于楼梯间不一定是安全的,因此,进入楼梯间的门(前室门)就不能叫做安全出口了?
其实我自己都有点糊涂了,我只有1分了,请各位前辈不要嫌弃,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