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定陶县公安局出入境科办的出国护照,费用是240元,但是半个月过去了都没有收到,后来我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科一问才知道市里没给批,我说既然没半下来那办护照的200元钱应该退给我吧,其中一位女同志说“钱不退,要上缴国库。”请懂法律的人士告诉我这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