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的历史沿革 ?

如题所述

因地处青海湖之南,故名海南。
  西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金城郡设河关县,辖今贵德、共和东部地区,受“护羌校尉”节制。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置西海郡,其辖地包括今共和、兴海两县的大部分地区。南梁大同六年(540年),吐谷浑国王夸吕在今共和县石乃亥乡建都伏俟城,海南地区均为其属地。此后,曾数度为吐蕃属地。元至元八年(1271年)设贵德州,辖今贵德、共和部分地区,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河州路管辖,其余牧区各地则直属中央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使司”管辖,称必里万户府。明洪武八年(1375年)在贵德县置归德守御千户所,辖今贵德、贵南、同德及黄南州的部分地区,属陕西都指挥使河洲卫管辖,其余地区则属答司麻万户府和必里卫管辖。17世纪初至雍正初年属和硕特蒙古政权,清雍正二年(1724年),在今贵德县设钦差总理蒙古番子事务大臣公署,管理今海南州在内的广大牧区,后经奏准迁往西宁。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归德为贵德;公元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置贵德厅、设扶番同知,辖今海南及黄南部分地区。辛亥革命以后,1913年改贵德厅为县,1915年北洋政府在青海改变建制,海南地区归甘边宁海镇守使和蒙番宣慰使管辖。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青海第五、第七行政督察区。青海建省后于1929年、1935年、1939年先后设共和县、同德县、大河坝设治局、1945年大河坝设治局改为兴海县。
  1949年9月今海南地区解放后,相继建立了贵德、共河、兴海、同德4县人民政府。1953年7月,由贵德、同德两县划出部分地区建立了贵南县。1953年9月30日,政务院批准设立海南藏族自治区,12月15日正式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共和县恰卜恰,辖共和(原共和县藏族自治区恢复为县,驻恰卜恰)、贵德(驻河阴镇)、贵南(由贵德县南部设置,驻拉曲)、兴海(原兴海县藏族自治区恢复为县,驻大河坝)、同德(原同德县藏族自治区恢复为县,驻尕巴松都)5县。1955年7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改称海南藏族自治州。1958年兴海县由大河坝迁驻子科滩。1959年将同德县划归果洛藏族自治州,原属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玛多县划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驻地迁茫拉。1962年同德县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划回海南藏族自治州,将玛多县划归果洛藏族自治州;至此,海南藏族自治州辖共和(驻恰卜恰)、贵德(驻河阴)、贵南(驻茫拉)、同德(驻尕巴松都)、兴海(驻子科滩)5县。1979年3月随龙羊峡水电站的建成,成立龙羊峡办事处(1988年改为龙羊峡行政委员会),为州政府派出的县级机构;至此,海南州共辖共和、贵德、兴海、贵南、同德5县和龙羊峡1行委。2002年,撤销龙羊峡行委;至此,海南州共辖共和、贵德、兴海、贵南、同德5县。
  1999年末,海南州总人口为38.2万人,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和龙羊峡行委,共有41个乡镇。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海南州总人口375426人。其中:共和县 111974人、同德县 48741人、贵德县 91552人、兴海县 59580人、贵南县 63579人。
  2001年1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函[2001]6号文批复:①撤销贵德县河西乡,设立河西镇。②撤销贵南县拉乙亥乡、设立并命名为茫曲镇;撤销过马营乡,设立过马营镇。③撤销同德县巴水乡,设立并命名为尕巴松多镇。④撤销共和县恰卜恰乡,并入恰卜恰镇;撤销倒淌河乡,设立倒淌河镇。⑤撤销兴海县大河坝乡,设立并命名为子科滩镇(迁至子科滩);撤销河卡乡,设立河卡镇。
  2006年8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海南州乡镇行政区划将原有的40个乡镇(其中29个乡、11个镇)调整为36个乡镇(其中21个乡、15个镇):撤销共和县英德尔乡,设立塘格木镇,镇政府驻地迁至原塘格木农场场部所在地塘格木,实行镇管村体制;撤销共和县东巴乡,并入恰卜恰镇;撤销贵德县常牧、东沟两乡,合并设立常牧镇,镇政府设在原东沟乡政府驻地周屯,实行镇管村体制;撤销兴海县曲什安乡,设立曲什安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撤销兴海县桑当乡,将桑当乡的桑当、明星、夏塘、野马台4个村划归兴海县唐乃亥乡,并将桑当乡的切卜藏村划归兴海县子科滩镇管辖;撤销同德县唐干、谷芒两乡,合并设立唐谷镇,镇政府设在原谷芒乡政府驻地谷芒,实行镇管村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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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7
因地处青海湖之南,故名海南。
1949年9月今海南地区解放后,相继建立了贵德、共河、兴海、同德4县人民政府。1953年7月,由贵德、同德两县划出部分地区建立了贵南县。 距今七千年以前,这里的居民已进入铜石并用时代,有了原始的采集业和农业。西汉前期,海南地区已纳入中央王朝建制体系,属金城郡管辖,受“护羌校尉”节制。汉平帝元始五年冬(1),置西海郡,今共和、兴海两县为其辖地。东晋以后,今贵德和共和分别为前凉、后凉、北凉、吐谷浑管辖。建德五年(576),北周收复占据的黄河以南地区建廓州,辖今贵德、贵南等地。隋大业三年(607),改廓州为浇河郡,今贵德、贵南两县为其属地。大业五年,隋攻陷吐谷浑,新置河源、西海二郡,辖今兴海县大河坝以南、同德、共和地区。唐天宝十三年(754),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收复九曲之地,在黄河以南置浇河郡及宛秀军等。至德元年,地入吐蕃。北宋元符二年(1099),唃厮啰首领溪巴温据今贵德,建溪哥城。大观二年,宋军收复溪哥城,改建积石军,辖今贵德县及其以东地区。南宋绍兴元年(1131),金攻占积石军,今海南东南部地区归金管辖。元至元八年(1271),于今贵德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管辖。至元二十三年(1286),贵德州归陕西行中书省河州路管辖,辖今贵德及其西南地区。明洪武三年(1370),将贵德州改为归德州。洪武八年(1375)改归德州为归德守御千户所,隶临洮府河州卫。洪武十年(1377)复称归德州,辖今贵德及贵南部分地区。今海南其他地区,属朵甘都司答思麻万户府和必里千户所管辖。永乐元年(1403),升必里千户所为必里卫。清顺治六年(1649),在今贵德县设归德所。雍正二年(1724),今贵德黄河以北地区归西宁县管辖。是年,在今贵德设“钦差总理蒙古番子事务大臣公署”,后移驻西宁,管理包括今海南州在内的广大牧区。雍正四年(1726),归德所改隶甘肃临洮府。乾隆三年(1738),归德所改隶西宁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归德为贵德,并改设为县,置县丞。乾隆五十六年(1791),置贵德厅,设抚番同知,隶西宁府。辖今海南黄河以南的贵德、贵南、同德等地。

民国2年(1913),改贵德厅为县,归甘肃省西宁道管辖。民国18年(1929)7月11日,划湟源县之恰卜恰地区和西宁县之上、下廓密地区设共和县,县治曲沟大庄。民国24年(1935),划贵德县之鲁仓、汪什科及察罕诺门汗牧地设同德县,县治拉加寺。民国28年(1939),由共和县析置大河坝设治局。民国32年(1943)改设治局为县,县治旧大河坝。民国29年(1940)青海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同德县、南屏设治局(今贵南鲁仓地区)、河曲设治局(今同德石藏寺一带)等。民国30年(1941)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仅辖同德一县。民国33年(1944),南屏设治局撤销,将同德县的鲁仓一带划归贵德县,茫拉、沙沟、拉已亥等小块农业区仍归同德县管辖。民国35年(1946),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同德县直属青海省政府领导。

1949年9月18日贵德县解放,成立贵德县人民政府。县治河阴镇。9月25日共和县解放,27日成立共和县人民政府,县治曲沟大庄。9月中旬同德县解放,10月16日成立同德县人民政府,县治茫拉琼托,1953年8月迁尕巴松多。9月27日兴海县解放,1950年6月兴海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治旧大河坝,1960年迁子科滩。1951年11月20日,同德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2年6月,共和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2年3月,兴海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3月贵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7月17日改称贵南县人民政府。1953年12月6日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辖贵德、共和、同德、兴海、贵南5县。州治共和县恰卜恰。1955年7月28日,海南藏族自治区更名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辖县未变。

1978年4月14日,中共海南藏族自治州龙羊峡工作委员会和海南州革命委员会龙羊峡办事处(县级)成立,州辖县遂增至6个。2001年8月龙羊峡工委及行政委员会撤销,州辖县恢复为5个,即共和、贵德、同德、贵南、兴海,迄今未变。
第2个回答  2011-07-21
距今七千年以前,这里的居民已进入铜石并用时代,有了原始的采集业和农业。西汉前期,海南地区已纳入中央王朝建制体系,属金城郡管辖,受“护羌校尉”节制。汉平帝元始五年冬(1),置西海郡,今共和、兴海两县为其辖地。东晋以后,今贵德和共和分别为前凉、后凉、北凉、吐谷浑管辖。建德五年(576),北周收复占据的黄河以南地区建廓州,辖今贵德、贵南等地。隋大业三年(607),改廓州为浇河郡,今贵德、贵南两县为其属地。大业五年,隋攻陷吐谷浑,新置河源、西海二郡,辖今兴海县大河坝以南、同德、共和地区。唐天宝十三年(754),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收复九曲之地,在黄河以南置浇河郡及宛秀军等。至德元年,地入吐蕃。北宋元符二年(1099),唃厮啰首领溪巴温据今贵德,建溪哥城。大观二年,宋军收复溪哥城,改建积石军,辖今贵德县及其以东地区。南宋绍兴元年(1131),金攻占积石军,今海南东南部地区归金管辖。元至元八年(1271),于今贵德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管辖。至元二十三年(1286),贵德州归陕西行中书省河州路管辖,辖今贵德及其西南地区。明洪武三年(1370),将贵德州改为归德州。洪武八年(1375)改归德州为归德守御千户所,隶临洮府河州卫。洪武十年(1377)复称归德州,辖今贵德及贵南部分地区。今海南其他地区,属朵甘都司答思麻万户府和必里千户所管辖。永乐元年(1403),升必里千户所为必里卫。清顺治六年(1649),在今贵德县设归德所。雍正二年(1724),今贵德黄河以北地区归西宁县管辖。是年,在今贵德设“钦差总理蒙古番子事务大臣公署”,后移驻西宁,管理包括今海南州在内的广大牧区。雍正四年(1726),归德所改隶甘肃临洮府。乾隆三年(1738),归德所改隶西宁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归德为贵德,并改设为县,置县丞。乾隆五十六年(1791),置贵德厅,设抚番同知,隶西宁府。辖今海南黄河以南的贵德、贵南、同德等地。

民国2年(1913),改贵德厅为县,归甘肃省西宁道管辖。民国18年(1929)7月11日,划湟源县之恰卜恰地区和西宁县之上、下廓密地区设共和县,县治曲沟大庄。民国24年(1935),划贵德县之鲁仓、汪什科及察罕诺门汗牧地设同德县,县治拉加寺。民国28年(1939),由共和县析置大河坝设治局。民国32年(1943)改设治局为县,县治旧大河坝。民国29年(1940)青海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同德县、南屏设治局(今贵南鲁仓地区)、河曲设治局(今同德石藏寺一带)等。民国30年(1941)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仅辖同德一县。民国33年(1944),南屏设治局撤销,将同德县的鲁仓一带划归贵德县,茫拉、沙沟、拉已亥等小块农业区仍归同德县管辖。民国35年(1946),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同德县直属青海省政府领导。

1949年9月18日贵德县解放,成立贵德县人民政府。县治河阴镇。9月25日共和县解放,27日成立共和县人民政府,县治曲沟大庄。9月中旬同德县解放,10月16日成立同德县人民政府,县治茫拉琼托,1953年8月迁尕巴松多。9月27日兴海县解放,1950年6月兴海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治旧大河坝,1960年迁子科滩。1951年11月20日,同德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2年6月,共和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2年3月,兴海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3月贵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7月17日改称贵南县人民政府。1953年12月6日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辖贵德、共和、同德、兴海、贵南5县。州治共和县恰卜恰。1955年7月28日,海南藏族自治区更名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辖县未变。

1978年4月14日,中共海南藏族自治州龙羊峡工作委员会和海南州革命委员会龙羊峡办事处(县级)成立,州辖县遂增至6个。2001年8月龙羊峡工委及行政委员会撤销,州辖县恢复为5个,即共和、贵德、同德、贵南、兴海,迄今未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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