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家为小弟解答,我父亲因患癌症,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

我父亲今年3月查出癌症,单位之前一直没有办医保,直到单位得知父亲患病之后才缴了医保,但是医保5月才生效,在这之前我父亲分别做了癌症切除手术,两次化疗,总共花了几万的费用,这些费用我可不可以找单位报销!如果是有医保的话,可以报销17000(我计算过),但是现在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还有6月初单位向我父亲提出给予这部分报销,但是只报销15000, 而且有一个前提!必须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追究有关单位的任何社会保险权利!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签这个协议,那么钱就不能拿,只能分期付款,至于这个分期付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拿完了!听朋友说,如果是签这个协议的话,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获得有关经济补偿!是吗?!如果是,那么我该怎么办,签了协议就不能得经济补偿,不签协议就得不到15000的医疗费用!请问法律专家我是否可以告这单位,争取这17000医疗费用!还有如果他实在不拿这钱我是否可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能否得到17000的医疗费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呢?!!

还有我父亲的养老保险在99年进该单位时,是自己缴的养老保险,单位并没有缴,直到2007年才开始缴,我是否可以向单位索赔这部分自己缴的钱,告他能行么!

说了很多,希望法律专家能耐心为小弟解答,小弟跪谢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自进入公司以来欠缴的社保费。
因公司未及时缴纳社保,造成医疗费无法报销的,应由公司承担医疗费用。
你咨询医院确认你父亲的医疗期需要多长,根据你的说明,现在肯定在医疗期内,按劳动合同法公司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如果公司此时强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赔偿,即在解除合同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加倍支付。

综合你的情况分析,不能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商要求公司赔偿。因为从99年入公司到现在社保缴费少说了少缴了8、9万,然后只报销那点医药费,没必要签。协商不成了,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及支付医疗费。如果支付医疗费请求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最好找个律师来处理诉讼事宜。追问

你好大哥,关于社保的问题,我想说一下!公司在07年之前没交社保时,是我父亲自己以个人的名义交的社保,自己花了几万块。所以想赔偿这部分损失。但公司的发言人说这部分钱他们不能赔付,只能补缴,但是问题是现在之前的社保是我们自己交的,所以难道公司就逃避了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法律责任了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公司不想赔付17000元的医疗费,除了你说的直接起诉公司,还可不可以以此为由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追答

公司应该从99年开始缴纳社保费,没有缴纳的应该补缴,这是公司的责任。但你个人承担了一部分(自己缴纳一段时间),能否要求公司赔偿给你,按法理说并无不当,但我现实中没接触过这种案例,建议你咨询12333或者在劳动仲裁时提出,要求对方赔偿给你,能否获得支持并不清楚。
你当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且可以无任何理由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你说的情况,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要补偿你相当于1年的工资,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且能够得到补偿的应该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公司应立即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并应缴纳社保费。
通常公司不会主动为你补缴,还是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在离职后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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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8
劳动者因患癌症,如果规定的医疗期未满,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第2个回答  2015-11-04
如果患病,医疗期满后,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具体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3个回答  2011-07-26
单位如果没有给上医保的话,那就申请单位报销所有的医药费,而且有单位要给你三个月的资料期,然后开除的话,除给你正常的补偿金之外,北京的话,还要给医疗补助金,如果是外地的话,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第4个回答  2011-07-26
据你所述可以起诉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详细咨询可以来电或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纵横法律网 梁会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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