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加班费要乘70%,这样合理吗?

我们公司实行上一天早班一天夜班,然后休息两天的工作制度,这样算出来一个月会比正常上班多出八小时工作时间,但是在我们的加班费的计算上是:(基本工资/20.93)*70%得出来的,我想问下这个70%合理不合理,谢谢~!HR那边给出的解释是有相关法律规定,我不知道是否有这个规定,请了解的同志给我解释一下。
具公司说20.93是平均一个月的工作日~!今天得到最近消息公司已经取消了70%的制度,开心ing

1、加班工资应该以基本工资除以20.92,可以算出一天的加班费基数,如果要算小时基数就再除以8,然后分别按国定假乘3,双休日乘2,普通工作日乘1.5的系数发放
你公司的做法有点问题
你可以打劳动局的12333咨询电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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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26
加班工资应当是正常工资的150%。
第2个回答  2007-06-29
当然不合理,打12333。

呵呵,加班工资应当是正常工资的150%或200%。
第3个回答  2007-06-29
其实没啥合理不合理的,要看这个单位如何了,还有你自己是不是想在那家单位干下去,有没有发展前途,这些无所谓的,我想就算不合理,你又能如何呢?要么去告他,要么跳槽,要么还是继续干下去,员工只要学会如何去接受才能成为好员工~至于老板,那时因为它不想接受,没办法才成为老板的。
第4个回答  2007-06-29
肯定不合理!如果是节假日加班的话``是正常工资的300%
第5个回答  2007-06-29
是啊~~这个工作就是要做的开心~~ 不过工资问题也是个敏感的问题
所以要加班就要高工资~嘿嘿~~这就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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