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BOK是来自美国的健身品牌,致力于成为健身爱好者心目中的一流健身品牌。公司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坎顿市,在全球范围内以Reebok、Rockport、CCM、JOFA、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运动鞋、健身鞋、休闲鞋、运动服装和设备,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鞋类产品。
扩展资料
1895年,约瑟夫·福斯特(Joseph William Foster)出于对短跑运动的热爱,又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便亲自动手尝试着将钉子安在鞋上,这就是当时享誉世界的第一双带钉鞋——“福斯特跑鞋”。
带钉鞋的诞生,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很多国家的赛跑运动员都穿着这种“福斯特跑鞋”走进赛场。2006年,阿迪达斯公司以38亿美元收购锐步公司的全部股份。随后的日子里,约瑟夫·福斯特并没有因为“福斯特跑鞋”的成功沾沾自喜,而是激励他顺着这股上升的风潮继续前行。
1896年,约瑟夫·福斯特先生以PUMP命名,创造出第一双充气运动鞋,并且在英国建立了一家专营运动鞋的公司“Fosters”,开始为那些顶级专业运动员制造合适的运动鞋,而这家公司就是现在国际运动品牌巨头Reebok锐步的前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REEBOK
REEBOK,锐步。是来自美国的健身品牌,致力于成为健身爱好者心目中的一流健身品牌。
公司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坎顿市,在全球范围内以Reebok、Rockport、CCM、JOFA、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运动鞋、健身鞋、休闲鞋、运动服装和设备,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鞋类产品。
锐步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风靡全球,品牌旗下的Pump篮球鞋是当年的“爆款”。凭借独特的充气技术,Pump系列一时风头无两,更让锐步有机会挑战运动鞋霸主耐克。1991年,锐步签约球员迪·布朗,在灌篮大赛中击败了乔丹,布朗在灌篮前为自己球鞋充气的标志性动作,引发了消费者对锐步的疯狂追捧。
为了与耐克竞争,扩大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2006年,阿迪达斯以38亿美元的价格买下了当时位居美国第二大运动品牌锐步。并购产生了显著的短期效果,2006年阿迪达斯的营收同比上升了52%。
可锐步的品牌地位在此后每况愈下,“喂养母公司”、“资源剥夺”等外界论调暗示着锐步尴尬的地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reebok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895年,Reebok公司由英国短跑爱好者约瑟夫·威廉姆·福斯特在欧洲创建,并且在欧洲成功经营了80余年。直到1979年,美国人保罗·佛尔曼获得Reebok在北美的经营权,并且逐渐将Reebok经营成为家喻户晓国际品牌。2005年,Reebok被Adidas宣布以总共31亿欧元(38亿美元)代价收购。
REEBOK是来自美国的健身品牌,致力于成为健身爱好者心目中的一流健身品牌。公司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坎顿市,在全球范围内以Reebok、Rockport、CCM、JOFA、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运动鞋、健身鞋、休闲鞋、运动服装和设备,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鞋类产品。
参考:百度百科“REEBOK”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美国的品牌。
锐步国际公司总部位于马赛诸塞州坎顿市,在全球范围内Reebok、Rockport、CCM、JOFA、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运动鞋、健身鞋、休闲鞋、运动服装和设备,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鞋类产品。
1895年,约瑟夫·福斯特(Joseph William Foster)出于对短跑运动的热爱,又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便亲自动手尝试着将钉子安在鞋上,这就是当时享誉世界的第一双带钉鞋——“福斯特跑鞋”。
带钉鞋的诞生,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很多国家的赛跑运动员都穿着这种“福斯特跑鞋”走进赛场。2006年,阿迪达斯公司以38亿美元收购锐步公司的全部股份。
锐步英文名“Reebok”,这个单词的本义,是指南部非洲一种羚羊,它体态轻盈,擅长奔跑。
Reebok,这个单词的本义,是指南部非洲一种羚羊,它体态轻盈,擅长奔跑。Reebok公司希望消费者在穿上Reebok运动鞋后,能像Reebok羚羊一样,在广阔的天地间,纵横驰奔,充分享受运动的乐趣。
该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7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四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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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步英文名“Reebok”,这个单词的本义,是指南部非洲一种羚羊,它体态轻盈,擅长奔跑。Reebok公司希望消费者在穿上Reebok运动鞋后,能像Reebok羚羊一样,在广阔的天地间,纵横驰奔,充分享受运动的乐趣。
锐步国际公司总部位于马赛诸塞州坎顿市,在全球范围内以Reebok、Rockport、CCM、JOFA、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运动鞋、健身鞋、休闲鞋、运动服装和设备,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鞋类产品。
895年约瑟夫·福斯特(Joseph William Foster)出于对短跑运动的热爱,又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便亲自动手尝试着将钉子安在鞋上,这就是当时享誉世界的第一双带钉鞋——“福斯特跑鞋”。
带钉鞋的诞生,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很多国家的赛跑运动员都穿着这种“福斯特跑鞋”走进赛场。
随后的日子里,约瑟夫·福斯特并没有因为“福斯特跑鞋”的成功沾沾自喜,而是激励他顺着这股上升的风潮继续前行。
1896年,约瑟夫·福斯特先生以PUMP命名,创造出第一双充气运动鞋,并且在英国建立了一家专营运动鞋的公司“Fosters”,开始为那些顶级专业运动员制造合适的运动鞋,而这家公司就是现在国际运动品牌巨头Reebok锐步的前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Fosters(福斯特公司)不断扩展,集中精力设计更加轻捷的运动鞋以提高运动员奔跑的速度,并将事业的触角伸向体育运动的其他领域。
1958年,福斯特的两个孙子约瑟夫(Joseph Foster)与杰夫瑞(Jeffrey Foster)将“福斯特”这一品牌名称及商标更改为“Reebok(锐步)”。Reebok,发音源自非洲土语,是一种体积小、奔跑速度极快的非洲小羚羊。
以“Reebok”命名,是因为它高速的奔跑、轻盈的身姿代表了锐步的运动精神,另外羚羊奔跑时“哒……哒……哒……”的规律脚步声,也形象地预示着锐步能在日益激烈的运动品牌市场上轻盈而稳健地纵情奔跑!
在短短的十余年中,锐步的业务迅速成长,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它已经成为世界上十大最佳品牌之一,倍受消费者青睐。1977年,Reebok锐步开始将他的事业脚步迈向了海外市场,他的第一块海外目标市场就是极具潜力的美国市场。
到了1981年,她销售额已经突破了150万美元。鞋类销售额持续攀高,1987年飙升至14亿美元,比1981年增长了10倍。Reebok锐步被认为是美洲发展速度最快的企业。
1992年是锐步的一个转型期,锐步将市场的重点从健身服饰均分到其他的体育运动上,特别是篮球鞋的开发。结合前期已经开发的PUMP技术,锐步又开发出众多结合高科技、舒适感与安全性于一身的篮球鞋。
这一系列的改变受到了众多专业运动员的青睐,他们纷纷和锐步签约,指定锐步成为他们运动鞋及运动服装的赞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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