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略例·明象的原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周易略例·明象》原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周易略例·明象》译文:

(1)立象所以表出其意。作其言者,显明其象。若乾能变化,龙是变物,欲明乾象,假龙以明乾。欲明龙者,假言以象龙。龙则象之意也。 

(2)象以表意,言以尽象。

(3)“若言”能生龙,“寻言”可以观龙。

(4)乾能明意,寻乾以观其意。

(5)意之尽也,象以尽之;象之著也,言以著之。

(6)既得龙象,其言可忘;既得乾意,其龙可舍。

(7)蹄以喻言,兔以喻象,存蹄得兔,“得兔”“忘蹄”。 

(8)求鱼在筌,“得鱼”弃筌。

(9)蹄以喻言,筌以比象。

(10)未得象者“存言”,言则非象;未得意者“存象”,象则非意。

(11)所存者在意也。

(12)所存者在象也。

(13)“忘象”“得意”,“忘言”“得象”。 

(14)弃执而后得之。

(15)“尽意”可遗象,“尽情”可遗画。若尽和同之意,忘其天火之象,得同志之心,拔茅之画尽可弃也。

(16)征,验也。触逢事类则为象,鱼、龙、牛、马、鹿、狐、鼠之类。大人、君子,义同为验也。

(17)《大壮》九三有乾,亦云“羝羊”。《坤》卦无乾,《彖》亦云“牝马”。

(18)《遁》无坤,六二亦称牛。《明夷》无乾,六二亦称马。 

(19)唯执乾为马,其象未弘也。

(20)广推金、木、水、火、土为象也。

(21)一失圣人之原旨,广为臂喻,失之甚也。

(22)失鱼兔,则空守筌蹄;遗健顺,则空说龙马

扩展资料:

内容介绍:

《周易略例》有《明彖》、《明爻通变》、《明卦适变通爻》、《明象》、《辩位》和《卦略》六篇。每篇都集中论述某一易学问题,篇幅都较短。

《周易略例》共有七篇文章, 各有重点。《明象》论卦,《明艾通变》论爻,《明卦适变通交》论卦与爻的关系,《明象》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辨位》阐述他对“ 同功异位”的独到的见解,《略例下》杂论各种体例、《卦略》列举了十一卦的卦义,是全文的总序。

这七篇文章组成了一个有机的序列,总的目的是想通过对《周易》体例和卦艾结构的研究,把象数形式完全改造为表现义理的一种工具,以恢复《易传》中原有的卦义说。

王弼在《周易注》中展开他的玄学体系,就是以卦义说为主轴的;而卦义说所依据的解释学的原则,就是通过《周易略例》的研究而后确定下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易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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