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交易双方有什么政策规定?

A公司是一个非上市公司,B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A希望上市。
如果采用IPO方式单独上市,通过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我们知道需要三年又一期的时间等等要求,相对时间长,要求高,所以想通过被B公司收购的方式上市,但我们不知道监管部门对这种方式有什么明确的要求(对于双方各有什么要求,现金收购和股票收购各有什么要求),适用哪些文件?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比如只要A公司就B公司达成协议,支付款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置换,也可以向B公司发行股票),都需要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最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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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6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只要A公司就B公司达成协议,支付款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置换,也可以向B公司发行股票),都需要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最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10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只要A公司就B公司达成协议,支付款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置换,也可以向B公司发行股票),都需要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最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3个回答  2011-05-26
主要适用文件是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好像最近有个修改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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