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的招生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四、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1、四川考生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于2004年12月27日—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文考报名,领取《报考证》,所有考生不得由他人代报,逾期不再补报。

2、省外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招生文考报名及考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音乐类)

1、四川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省外考生须持户口所在地的省、市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于3月17—18日到我院(省招办统一设置的专业考点)专业考试报名,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缴纳专业报名和考试费,3月19日下午公布专业考试顺序,3月20日—25日考生凭《报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均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此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省外考生暂时无《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可先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务必及时将文考报名号(14位数)返回川音招办,无文考报名号者,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2、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两个考点报考。

3、四川考生必须在成都点参加专业考试。

4、省外考生交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彩色、黑白均可)。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专业考试均一次性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自备。

1、声乐(含美声、民族唱法)专业——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视唱练耳;乐理。

2、声乐(通俗唱法)专业——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两首,考生自备伴奏带,CD、VCD或卡式录音带均可);视唱练耳;乐理。

3、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视唱练耳;乐理。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考生可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相同。

4、弦乐(古典吉他)专业—— 

演奏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两个八度)、威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轮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8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5、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专业——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6、西洋打击乐专业——用木琴(梯形或横条)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用小军鼓、定音鼓演奏练习曲各一首;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7、提琴制作专业——提琴的构造基本知识;提琴演奏(小、中、大提琴、低音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视唱练耳;乐理。

8、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笛子、扬琴、筝、古琴、民族打击乐、民族低音)专业——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9、钢琴专业——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则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视唱练耳;乐理。

10、手风琴专业—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乐曲任选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中型以上乐曲一首(如果演奏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或即兴伴奏任选一项。视唱练耳;乐理。

11、双排键电子琴专业(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中型以上程度中外乐曲一首;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12、钢琴调律专业——钢琴调律基本技术;乐器演奏(钢琴、弦乐、铜管乐器均可);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视唱练耳;乐理。 

1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器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乐器演奏及面试(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2首);视唱练耳。

14、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乐器演奏及面试(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2首);视唱练耳。

15、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的某乐章(曲目自选,考生应自带曲目录音带或自请双钢琴伴奏);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钢琴演奏及面试(钢琴演奏要求: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国乐曲一首;自选巴赫二部创意曲以上程度或十二平均律复调乐曲一首)。注:合唱指挥可准备指挥乐队作品或合唱曲目二首。视唱练耳。

16、视唱练耳专业——视唱练耳(视唱2-4个升降号的调,有变化音与转调,视谱即兴弹唱带伴奏视唱一条;和声性二声部曲调一条;听写曲调、简单二声部,单个和弦<三、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及开放排列>、和弦连接的听写<包含大、小三和弦、Ⅱ7Ⅴ7及其转位>)、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钢琴演奏及面试(曲目自选1-2首)。

17、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专业——音乐常识(含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乐器演奏或演唱及面试(曲目自选1-2首)。

18、数字娱乐音乐配乐专业——音乐常识(含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乐器演奏及面试(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2首);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19、音乐学(理论)专业——中外音乐史基础;民族音乐基础;命题作文;乐理;面试(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视唱练耳。

(1)《中外音乐史基础》,参考书目为:吴钊、刘东升编著《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民族音乐基础》,参考书目为:肖常纬编著《中国民族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0、音乐治疗专业——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综合音乐知识(参考书目为张友刚、尹红编著《大学音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视唱练耳;乐理。

21、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准备歌曲二首(限民族、美声唱法,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视唱练耳(识谱视唱、听力测试);音乐基础与乐理。

22、流行器乐(流行电吉他、电贝司)专业——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为指定乐曲(歌曲)即兴配伴奏;视唱练耳;乐理。

23、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 

:‖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视唱练耳;乐理。

24、流行器乐(萨克斯管)专业——演奏两个八度音域以上的音阶、琶音各一首(连奏、断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以上程度);视唱练耳;乐理。

25、流行歌舞专业——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演唱通俗歌曲一首;舞蹈片断(风格不限)。

26、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键盘乐器演奏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合成器中可任选一种,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即兴创作(为指定主题在键盘乐器上即兴创作);乐理;视唱练耳。

27、现代音乐文学专业——中外音乐常识(音乐名曲、名家、重大事件);音乐评论文写作[根据指定乐曲(或歌曲)写音乐评论文一篇(字数在1000字左右)];艺术素质表演(演唱、舞蹈、曲艺、戏剧等)

28、歌剧表演专业——演唱(限民族、美声唱法)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外国作品限原文演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形体、朗诵;视唱练耳;乐理。

29、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艺术修养综合知识(含乐理基础、文艺常识、命题作文800-1200字);素质表演(限传统声乐、器乐、舞蹈)。

参考书目:《音乐综合素质测试》(赵安淇著,天地出版社);《外国音乐辞典》(汪启章译,上海音乐出版社)。

30、音乐剧专业——演唱音乐剧选曲、中国歌曲各一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小品、舞蹈、朗诵各一段;视唱练耳;乐理。

四川音乐学院(SichuanConservatoryOfMusic)简称川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以“音乐”为主要办学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中国九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高等音乐学院之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是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四川音乐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随后历经“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195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并更名为四川音乐学院;1986年,学校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四川音乐学院有锦江校区和新都校区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1个教学院系,开办29个普通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有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各类在校生14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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