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主管会计移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啊.

如题所述

在日常工作中,会计人员因为各方面的问题而离职或者调动的,均需要和继任者对有关工作以及各项会计资料进行交接。会计人员工作离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交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规定进行,移交程序和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会计交接工作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以下要求: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A、中学、中心校、职教中心、机关幼儿园的会计交接手续,必须由县教育局计财股派人会同本校校(园)长总务主任监交;B、中学、中心校、职教中心、机关幼儿园的出纳交接手续,由该校校(园)长、(中学的总务主任)、会计监交;C、完小的会计交接手续由中心校会计和该校校长和监交;D、完小出纳交接手续由本校校长和本校会计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二、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会计账簿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后期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以及财务安全。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第四、会计移交的一般原则:

1、需要移交会计工作时,需要提前书面报告上级,并选择好接收人(需具备会计工作的相关任职资格),必须经过上级的批准才可以更换会计;

2、至所要移交月日止,经手的会计凭证要办理清楚;

3、账面不得留有现金余额(必须和出纳核对清楚,并在最后一笔会计事项处双方盖章确认);

4、会计移交一般是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进行,特殊需要年中移交会计工作的,必须是整月移交,不得月中移交;

会计移交清单(基本格式)

兹有 单位 ,因工作需要,会计工作从 年 月 日起将移交 ,现将具体事项移交如下:

一、 账簿

1、 本年1月至 移交上月止会计账簿余额大小写,(是指银行存款余额,要求必须与银行、出纳核对无误,并加盖银行、出纳印章);

2、 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账簿(要打出来装订好);

3、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4、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纳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5、 往来账(需要说明发生原因,处理意见);

二、 会计凭证

1、 本年至所移交止月会计凭证本数;

2、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凭证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

1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会计报表;

3、 所管的会计报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报表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四、其它会计资料;

五、实物;

六、附表(顺序):

附表一(资产负债表);

附表二(科目余额表);

附表三(往来款明细表);

附表四(会计账簿清册);

附表五(出纳账簿清册);

附表六(会计凭证清册);

附表七(会计报表清册);

附表八(实物清册)。

兹移交

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年 月 日
会 计 档 案 移 交 清 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