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是学管理的,研究生想考法学。想请问我可以考法学硕士(学术型)吗?注意不是法律硕士哦。

首先,我得参加2012年的研究生考试。其次,请不要粘贴往年的回答好吗?
请教真的知道的人,有过亲身经历或者曾经也了解过这方面政策的人:本科非法学的学生究竟能不能考法学硕士?如果可以考,那么哪些学校招这样的考生?我以后想做律师或者进入企业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但也不排除从事法律行业的可能性。所以我不想考法律硕士,听说法律硕士很受歧视,真的吗?怎么被歧视了?
对于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都是从网上找来的资料,实际在读情况是怎样都不清楚。所以很希望能遇见懂的人、耐心的人回答下。
方便的话也可以说说考法律硕士好还是考法学硕士好。

可以考,当然你要有足够的自信以及足够的准备,毕竟很多报考法学硕士的人有了4年的法律学习经历。
法律硕士无所谓什么歧视。看你将来的目的
如果计划从事纯法律学术研究,法学硕士有点科班的感觉
但,毕竟看能力
至于好或者不好, 看你自己的目的

补充人大的招生简章,不好意思,是从中国政法大学下载的,作为参考,可以不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招生简章

一、法学硕士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法学硕士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法学硕士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法学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法学硕士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法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法学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法学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法学硕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规定,同等学力法学硕士考生在参加复试时:

(1)(不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的论文2篇原件及复印件。

(2)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待到复试时通知法学硕士考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部分法学专业(包括法学院军事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各法学专业和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我校录取时,只从参加“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四)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今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拟占招生计划的3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法学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我校要求直接到我校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2、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3、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法学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二、法学硕士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片采集。

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程序见我校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我校规定统考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到我校确认。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三、法学硕士培养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法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法学硕士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代码、参考书目见附件1。

3、西藏单独考试有关事项及考试科目、代码、参考书目见附件2。

4、“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参考书目见附件3)。

5、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改革全国法学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厅【2007】5号)文件精神,2009年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我校已对相关专业初试科目做相应调整,详见《2009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法学硕士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予以公布。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教育部依据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法学硕士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我校自定并公布。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9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法学硕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2009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计划内招生名额(公费)约占招生总规模的60%。

参加统考、“法学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法学硕士,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法学硕士。

2009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5名。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法学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对于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由本人和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生合同书。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法学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法学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我校法学硕士生培养实行各研究所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培养制度。法学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可为2—4年,均为全日制。2008年自筹经费法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年,委培法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年,住宿费均为900元/年。2009年收费标准待定。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发放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

(四)考生有关材料发放方式

1、北京地区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外埠地区考生准考证由我办寄发本人。

2、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和复试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查询、下载或打印。

3、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由我办寄发本人。

4、其他通知在网上公布,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有关材料发放的具体通知将在我办网站上公布

(五)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法学硕士课程学习。

法学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法学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六)现役军人报考法学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件1: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代码(不含援藏计划)、参考书目

(1)单独考试考生应试政治理论(代码为:111),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单独考试考生考试科目外语语种只限英语(代码为:211),参考书目:《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3)单独考试其他两门业务课参见所报专业考试科目栏中代码。

附件2:我校法学(仅指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不含法律硕士专业)各专业共为地处西藏地区的单位定向培养法学硕士生10名(简称援藏计划)。实行单独考试。选拔、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由西藏自治区组织部及教育厅制定。考试科目:政治(代码:111)、英语(代码:211)、基础课(代码:690,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专业基础课(代码:890,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含邢诉、民诉))。考试科目中的政治理论课、英语实行8所大学联考,参考书目由命题单位确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参考书目见《2009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中相关考试用书。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2009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附件3:法律硕士专业参考书:《2009年全国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八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注:本目录提供的参考书目,我校教材供应中心提供邮购服务,具体事项请与我校教材供应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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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3
可以考,但是非法学专业的,一般会考法律硕士,也就是俗称法硕。法硕法学专业的还不让考呢。至于你说法硕受歧视,我推测是因为法硕简单啊,题目相对容易考得多(我是相对于重点大学的题目而言)。其实哪里受歧视了,看人的,你如果学的是半桶水,到哪里不受歧视。

如果只是想从事法律职业,考司法考试吧。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与司法考试的不同点

第一,报考条件不同,报考要求不同。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第二,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硕士的资格。法律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全国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重点院校。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为院校自主命题,但正因为如此,法学硕士考试的公正性与客观性方面有很大缺陷,对外校考生较不公平.而法律硕士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公正性较高.因此,基于公开平等的考虑,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较多,也较热门.
第三, 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对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实行"双导师"制,既校内导师教授法学理论,校外导师教授法律实务.法律硕士培养方式更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第四、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目前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皆为国家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平均达到15:1。
第五、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第2个回答  2011-03-23
根据你的问题给你进行逻辑重组回答:
1.非法学专业学生可以报考法学硕士!这个先给你肯定。但前提条件是,有的学校招考,有的不招考。招考的大多会从本校优先提取,其次是外校本专业的递补,最后是吸收有该专业素养的高分跨专业学生。所以你要报考某校的专业最好打听清楚录取条件,否则浪费时间和资源!会有的学校会因你在校期间特别出色而录取或要求你发表过某些专业性论文做限制条件。
2.哪些学校招收与否需要你自己去联系乃至和其专业导师洽谈
3.你是否决定好你的方向?你在第一点中问能不能考法学硕士,但在第三点是又说不想报考法律硕士,但实质上在中国他们的出路差不多是一样的,只不过法律硕士不要求你是法学专业的专业毕业生而已!
4.没有什么歧视不歧视的说法,专业是无辜的,主要看你的为人处世方法灵活与否。所谓的歧视无非是办事死板,过于遵循原则。
5.个人比较认为法律硕士比较好考,因为他是考你的实务而非法学的理论,但从录取角度来说法学则优胜录取与法律!法律的录取比例小于法学!
无论想考什么,得从你的自身情况分析下手,祝你好运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23
首先,前面那个payisi的回答是胡说八道!从没听说过有任何一间学校的法学硕士拒绝本科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报考,每年考取法学硕士的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大有人在!现在法律类的研究生有三种: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总结一句话:本科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研时可以报考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但不能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本科为法律类专业的,则可以报考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不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不知道法硕哪里受歧视了!法硕牛人多不胜数,不过如果你真的不想考法硕就不要考,还是专心考法学硕士。但是,法学硕士的考试难度要比法律硕士大,尤其体现在复试上。尽管每一所学校都欢迎本科非法学的学生报考法学硕士,但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复试时,试问如果你不是出类拔萃,在与法学本科生竞争时,导师凭什么要选你当学生而不选一个本科学了四年法律的?但如果你坚信在导师面前,你有信心击败与你一同考法学硕士的法本毕业生,那就另当别论。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资料(包括在读情况),网上已经有很多,你看的那些一般都是真的。你想从事法律行业,关键在于司法考试,而不是专业名称。
第4个回答  2011-03-23
可以的!法学硕士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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