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为了避让我摔倒了,我问他没事就走了,算逃逸吗

今天我准备过斑马线,看到还有10秒就想快点过去,结果自行车道的一辆电瓶车避让不及摔倒了,我觉得自己突然出现自己应该负责,当时就把他扶起来并问他有没有事,他说没事就骑车走了,然后我也走了。请问如果他如果事后报警会算我逃逸吗

不算肇事逃逸,没有使其他自然人受到伤害或者死亡也没有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话也不构成交通肇事,既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就走的话也不属于肇事逃逸。
法律分析
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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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5
碰到这种情况,过后想想也是很后怕的,因为你不知道后来会出现什么,好在当时你已经问了他,得到的答复是没事,当然你再想想,当时他摔倒了是个什么情况,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不过你现在既然这个事情已经出了,当时他又说没事,你才走的,即使后面有什么问题,你也不算逃逸,逃逸的罪名是很大的,意味着恶意的逃避责任,你和他当时应该都在白天,在川流不息的人流中,光天化日之下,你也不可能逃逸,当时如果你没有把他扶起来,并询问他的状况就骑车而去,事后有什么结果,追究起来,还真涉嫌是逃逸呢。记得下次真的要遵守交通规则,你这种情况是万幸。
总之,你再战战兢兢的过几天,如果有关方面没有找你来,你就偷着乐吧。追问

大概五十多岁的人吧,我当时看是绿灯准备过斑马线的,讲实话他车速也不慢……不过还是我自己过之前没有注意看车吧

第2个回答  2019-09-25
如果你已下车将他扶起,并且他说没事,而且他先走了,这就不算肇事逃逸,
就算是有什么事情,你也不用担心,因为现在的路口都有摄像头的,都能看的出来追问

好吧,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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