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轻人结婚的时候,有一部分男方家的父母就会出钱给儿子买房子。也许是首付也许是全款,或许连装修钱都给了弄个全套的。女方家的有一部分呢,或许出了装修钱或许和丈夫一起还房款。但是其实父母是没有义务给子女买房的,这个全看父母自己的意愿,他们心疼子女就给买了,或许又是因为是独生子女,自己奋斗一辈子反正什么都是留给孩子的,所以就给买了。
买房子这个事情嘛,如果双方父母都是有工作的,那基本上大多都会出点钱。如果是农村里的,也是基本上拿不出什么钱来,也许彩礼钱就已经够呛,更别提什么房子了。如果执着于房子呢,就只能靠两个年轻人自己去奋斗咯,到时候是贷款呢还是全款呢,都是两个人自己的事。当然这样的话,女方就有资格要求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了,不用跟男方家吵一架闹得不愉快。
基本上我知道的就是,男方家买房彩礼然后女方出装修钱,房子两个人名字。这多好啊,公平公正的。就不像电视上那种女方闹得你不加我名字咱们就不要结婚!南方也说我家出钱买的房子凭什么加上你名字!你那个装修钱值几个钱啊!这样就很难看,整的两个人好好的感情就没了。有一个例子,《欢乐颂》里樊胜美两口子就是这样的问题。最后行啊这婚别结了,直接分手吧。这种结果大家都不想看到嘛。
总之呢就是父母是没有义务给子女买房子的,顶多就是对子女的宠爱还有自身的经济状况允许。反而我觉得子女如果条件允许的话,给父母买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