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合并年限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社保合并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社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家社保)可按规定转移衔接。
一、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转,已缴费用如何处理?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转,互转前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都可转入新账户;但关于缴费年限,只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转,退休后按哪个计发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三、同时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时可以领两份养老金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四、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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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4
社保合并按前后一共交的月数来统计实际交纳年限。
第2个回答  2020-11-24
几段简单相加就可以。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24
1+1+1+1……累计社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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