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为8小时,上班12小时的可以告公司吗?

如题所述

明确告诉你,可以告的,大胆的去告,这是你的权利。

先从法律的层面给你答案吧。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天工作时间12个小时,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绝对属于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所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是可以依法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每天延长工作时间4个小时,作为职工原则上可以按照150%的标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不过,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职工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责任

因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导致职工在举证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所以加班费也不是那么容易要得到。

好了,说完了法律层面的答案,我们再来聊下员工成本层面的答案。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你去找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无可厚非,但要做好心理准备,等待你的就是收集证据和大量的时间精力消耗进去。

如果你的法律意识淡薄,平时疏于留心收集证据,即便临时找证据,可能一时之间也收集不全。

如果你花大量的时间放到仲裁上,意味着你没有时间去面试下一份工作,意味着你这段时间是没有收入来源了。

虽说如果仲裁胜利的话,可能会得到一笔补偿费用,但万一时间拉长了,你更要做好经济准备。

作为职场人,建议理性些,好好权衡得与失,懂得及时止损。

如果仲裁让你陷入一个无底洞的消耗中,那建议你早日止损,把精力放在下一份工作中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09


《劳动法》对员工劳动时间有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对于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员工必须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让企业赔偿损失。这种情况,赢的机会非常大。

一是明确企业违法内容。

对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要判断一下企业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首先,每天劳动时间过长。劳动法规定,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需要加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以安排加班3个小时。根据有利于员工的思想来理解,这种3小时的加班应该是极其个别的情况,而不能成为常态。

其次,总体劳动时间过长。根据法律规定,每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而每天工作12小时,劳动5天,那么每周的劳动时间就是60小时,而且法律还规定,企业每月安排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很明显,该企业的加班工作时间达到了100小时,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发现,该企业在员工的劳动时间上,明显地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二是固定好相关证据。

员工维权的难点和痛点是,证据不好找。

当员工初步确定企业有违反劳动法行为的时候,要抓紧时间搜集相关证据,做好维权的 准备工作。

法律上承认的证据有,相关工作证明,工资表,打卡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这些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并且劳动时间明显偏长。

除了这些固定的证书,最好能够找一些证人,你的同事或者是领导,让他们帮忙证明一下企业的违法行为。

固定好相关证据,才能为下一步的维权打下基础。

三是选择好维权方式。

固定好证据后,我们就可以维权了。

可以和公司沟通,与本公司的领导层进行深入沟通,向他们讲明白违反劳动法的后果,让他们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关爱,按照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可以申请调解。到当地政府或者是人社部门,请求他们帮助,让他们积极与公司沟通,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庭申请依法作出决定。法院起诉和仲裁庭仲裁,是两种不同的维权方式,但是都是政府的相关机关作出的决定,可信度高,执行较为严肃。

综上所述,员工发现企业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后,要及时地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2个回答  2021-02-24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为8小时,上班12小时的可以告公司吗?可以告,但是不一定会赢得。每天工作12个小时,相当于平均每天加班4个小时,每周至少要工作60小时;不管是日工作时间还是周累计工作时间,都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当然可以去告公司主张加班费。

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最低工资标准意义有多大,恐怕最大的意义就是加班可以多拿点钱。13年上大二时我在上海昌硕电子厂打过工,你可以选择工作五天休息两天,一个月工资2500+,也可以每天12小时,上6天班休息一天,工资4500+。工厂如果不安排加班,工人都得骂娘了,觉得公司是变相赶人走了,一个月虽然轻松,领2500+在上海怎么生存,那时候才深刻体会到了父母,底层人民的辛苦。在补充一下,就这样的苦逼工作还得给黑中介交个两三百才进得去。

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工作,报酬为正常工资的3倍;休息日(周六、周日)工作,报酬为正常工资的2倍。哪个国企给过?先走劳动仲裁协商赔偿,不能解决再走法院,如果是真实,叫这厂赔死!每天四小时加班,加班费翻三倍!从你被剥削第一天算起,要先收集打卡证据。如何收集证据?(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每天延长工作时间4个小时,作为职工原则上可以按照150%的标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不过,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职工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责任。因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导致职工在举证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所以加班费也不是那么容易要得到。

违反劳动法成本太低,员工打官司耗不起,大多忍气吞声,发生这样问题,企业工会负责人要处理。告,你一定会赢,但是,你的能力只能在这么家单位工作吗?你是打算了要告这么家单位而有意为之的工作吗?我录用的的员工事先讲好,我这庙小,做不到法律要求的各种福利,认可我这里的薪资方式再决定要不要工作。我也想给员工好的福利,但是真的是难以做到。每月贴钱发工资撑着。相互理解,给别人条路,也让自己路好走。

说实话,如果真的完完全全实行五天八小时制,那么一线劳动者绝大部分将没有办法养活家人,更不要说买车买房和其他消费了。

第3个回答  2021-02-25

能不能起诉公司,主要要看你的公司是否在你额外加班的这4个小时给你支付1.5倍的工资。其实按照规定,如果你每天上班12个小时,那么你的公司需要每天给你支付14个小时的工资才算符合规定。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并不会给你额外支付4个小时的1.5倍工资。你支付4个小时的工资就已经算是非常良心的公司了,大部分公司连4个小时的工资都不会给你。

在正常计算周末双休的情况下,一个员工每周顶多工作40个小时。所以《劳动法》规定每个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4个小时。如果每天工作12个小时,那么每周的上班时间就达到了60个小时。大多数公司还是单休或者大小周。所以每周实际工作时间在70个小时以上的公司比比皆是。

不得不说这是拜时代所赐,这是一个一切崇尚速度的时代。赚钱也是如此,因为老板需要更快速的赚钱,你需要更快速的赚钱。所以你就需要无偿加班。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无比真实的例子。

当我刚刚从大学毕业时,找了一份勉强能够糊口的公司。由于刚刚毕业,缺乏社会经验。这个小破公司一度拖欠了我3个月的工资。当我忍无可忍地告诉老板我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时,老板露出了一个看傻子一样的眼神。并且告诉我:第一、我没跟你签合同,所以你去仲裁是没用的。第二、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在我这个公司上班?然后用3000块钱将我打发走了。

就我所知的实际情况,郑州这边大部分公司都要求员工周一至周六正常上班。至于每天的工作时间,从10个小时到12个小时不等。但是每个月仍然只有3000块钱的基本工资,如果你有一天迟到,那么不好意思,这个月500块钱的全勤奖就取消了。而且如果你这个月存在请假的情况,那么只会按照你的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统计。比如1月份你请了两天假。那么元旦三天也是不会给你发放工资的。

从法律上来讲,这的确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找工作的人这么多,你不愿意做,自然有人代替你的位置。所以你即便是在不愿意,也得被老板当成免费劳动力随意使用。突然觉得,这和奴隶制没有任何区别。而且还不如奴隶制。在奴隶制时代,如果奴隶生病或者死亡,那么奴隶主还有受到损失。所以奴隶主还会给奴隶看看病什么的。然后在现实的公司里面,即便你过劳死,你的老板也不会为此负责,更不会有什么损失。

其实在这个时代,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永远存在着鸿沟。劳动者永远处于弱势地位。毕竟打官司是需要大量的时间的。你三个月不上班就得去吃土,但是老板三个月不上班,仍然有钱赚。

第4个回答  2021-03-10

让劳动者每天工作12小时,劳动者是可以告公司,因为公司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前言:

大部分劳动者都是处于劣势的地位,公司叫加班,敢怒不敢言。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感觉。有的公司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为了保证的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多学习法律保护自己,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懂法。


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按照规定,每天最长的时间是11个小时,而公司每天要求上班12小时,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说,每天工作12小时是可以告公司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希望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应该了解以下的条款

1、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一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2、加班需要给加班费:第一种加班:平时工作日要求加班的,要给1.5倍的加班费;第二种加班:双休日加班的,需要给2倍的加班费;第三种加班:法定节假日要求加班的,需要给3倍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给规定的加班费是不行的。

3、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试用期内工资必须是转正后工资的80%,否则是违法的。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一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不按照规定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多学法律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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