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证手续

我去年买的房子,交房半年后开发商就把我们房产证的复印件给了我们。因为我们是贷款按揭买房,开发商说我们的房产证原件还需要交给**办理一个“不可再次抵押”的一个手续,说是两三个月就可以下来,然后一直拖了半年,在询问我们的房产证时,一会说在银行,一会说在房管局,一会又说在抵押公司。
请问有哪位知道,按照程序,“不可再次抵押的手续”在哪里办理的呢?

询问开发商之类的答案,就请免了回答吧,谢谢~~~

首先,不知道您所在的城市是哪个,可能具体城市有一点区别,但如果你已经在交按揭费了,那应该在银行,这个你本人可以去银行查看。如果没有交按揭费,这个就很费力了。
不过我觉得这个开发商有点问题,这个“不可再次抵押手续”应是由您的按揭银行比较关心的问题,不会在房管局,更不可能在抵押公司。房管局你本人也可以直接去询问,资料库里应该有房子的资料,但抵押公司这个不可能。
所以,你应该先去房管局查你这个房子的资料,如果有,再去找银行。没有那个麻烦了,开发商的问题就大条了。那就是作假了,您应该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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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4
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证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第2个回答  2011-04-08
赶紧去房管局看以下游没有你的房产证,是不是正在办理中,如果说是早就办理出来了。然后在拿身份证去银行查一下该房产证有没有在银行做产权抵押,如果有,也不要激动,跟开发商私下说一下尽快让他吧钱还掉吧证拿出来要让他给个时间限制,如果到时间没还掉证还没拿出来,直接起诉,你没别的办法,
第3个回答  2011-04-06
不可再次抵押手续也就是所谓的“房产他项权利登记”一般是在房产局备案的,你上述说的这些都不会扣押房产证,我估计是他们弄丢了。
第4个回答  2011-04-06
简单,带上本人身份证,带房管局的档案室查个档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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