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没经我允许的情况下婆婆把我小孩偷偷带走了,我可以起诉吗?

如题所述

在没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婆婆把小孩偷偷带走了,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
如果是婚内,考虑到家庭成员间的关系,该行为暂不构成违法犯罪,建议家庭成员间协商处理。如果是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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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7
第一,婆婆不能起诉小孩的母亲。法院不会受理的。第二,即使法院立案受理了,也一定不会判决孩子给婆婆的。因为孩子的唯一的监护人是孩子的母亲,只能有母亲抚养,婆婆是无权干涉的。《婚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07
可以追问

但老家在湖南,外地浙江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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