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工作方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为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向全国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已不同程度地建有校园网并以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信息终端正逐步进入农村学校;数字教育资源不断丰富,信息化教学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入;教育管理信息化初见成效;网络远程教育稳步发展,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信息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教育模式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法律依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第二条 推进教育信息化应该坚持以下工作方针:(一)面向未来,育人为本。面向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要求,面向未来国力竞争和创新人才成长的需要,努力为每一名学生和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终身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和服务。(二)应用驱动,共建共享。以人才培养、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发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构建信息化学习和教学环境,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开放合作机制。(三)统筹规划,分类推进。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做好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发展重点,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形成特色。(四)深度融合,引领创新。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的创新,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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