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杂文有什么特点?

如题所述

(一)浓郁的抒情色彩:鲁迅是关注社会关注人生的关注民众的,他心里汹涌着爱的激流,他的一切嬉笑怒骂皆源于爱,他的杂文从不满足于讲清一个道理、阐明一个观点、表示一种态度、而总是把道理、观点、态度揉进满腔的激情和强烈的好恶之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情为主,寓理于情。
(二)鲜明的形象性。善于以比喻和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论述抽象的道理,使说理形象化,把逻辑性和形象性和谐统一。如《拿来主义》中以“大宅子”比喻中外文化遗产,以人参、鸦片比喻精华、糟粕,形象的说明了对文化遗产要批判继承。
(三)、雄辩的逻辑性。从思维方式看,鲁迅的杂文是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高度结合,既有形象的感染性,也有很强的说服力有理论色彩,能以理服人,在于其雄辩的逻辑性,他不在于拥有真理,还在于会表达这种真理,有行之有效的表达方式。他杂文中的逻辑力量正是他的杂文立于不败之地的原因所在。致使许多人害怕他的杂文,他杂文的逻辑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善于抓住事物的要害和本质。。
2、善作鞭辟入里的分析。。
3、善于利用敌人的自相矛盾。
四、辛辣的讽刺
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还在于用反语。从表面上看是肯定和赞美,而实际上是否定和讽刺,这种手法往往用来表达憎恨和愤怒的感情,鲁迅杂文还运用比喻进行讽刺,比抽象的说理更鲜明、更生动、更深刻。在鲁迅的杂文里,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媚态的猫”、“比主人更厉害的狗鲁迅杂文的讽刺是讽刺往往和幽默连在一起。(五)、形式的多样性。鲁迅杂文的文体是多种多样的,有抒情散文、叙事散文、政论、文论、短评、速写、随笔、小品、书信、日记、序跋、演讲、通讯、寓言,甚至启示,书单等,为古已有之的杂文,开拓出极其广阔的天地。风格也是灵活多样的。《我之节烈观》、《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结构严谨,论证严密;《在钟楼上》、《马上日记》等任意而谈,从容不迫;《小杂感》、《无花的蔷薇》等三言两语,尖锐锋利;《题未定草》、《病后杂谈》等议古论今,挥洒自如等等,从整体而言,鲁迅杂文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就字数讲,有长篇,达一万字的,多数是短篇,短小精悍;就题材而言,更是多样,连一瓦一碟,小猫小狗苍蝇等都能挖掘出重大意义;就风格而言,有的杂文像小说,有的像格言,有的多曲笔,像寓言;从笔法上讲,有的偏重于抒情,有的偏重于写事,有的偏重于写人,更多的 偏重于议论;从语言上讲,有的明白如话,有的泼辣犀利,有的隐晦曲折。鲁迅从来不按固有的文艺理论来约束自己,只根据现实斗争的需要信手拈来,杂文中没有千篇一律的现象,而是灵活多变的。
(六)语言的曲折冷峭性。鲁迅杂文凝练含蓄幽默冷峭。造语曲折,往往不直接得出结论,而采用比喻、暗示、对比等手段,把要表达的意思深藏于叙述的事件之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09
犀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