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某男登记结婚,婚后女方十天离家出走,半年后女提出离婚,在法律意义上这叫共同生活吗,男方可否要求退还彩礼,

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求。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夫妻“共同生活”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相互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的状态。主观上,男女双方具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愿望;客观上,男女双方能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共同创造并享受美好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的住所;(2)夫妻间的性生活;(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4)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总的来说,就是指长期稳定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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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3
  婚后双方同居时间不长,可以酌情考虑退还部分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2个回答  2015-12-13
共同生活在法律意义上
就是共同生活在一起
比如吃饭、劳动、休息等。
还要是大家公认的
大家认为的共同在一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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