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在公司上班两年了,现在公司不景气,裁员已经裁了两次。小张很不幸的在第二次的名单中。那么劳动法中对于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有些什么规定呢?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2N 赔偿金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无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没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公司都应支付2N赔偿金 :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N+1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员工因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时公司给员工的补偿。
在以下三种情形中,员工无过错,却被公司辞退,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 N+1: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被辞退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辞退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
补偿金 公司因自身因素(大部分是支撑不下去或职位取消)而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给大家 N 补偿金,最常见的情况有下面几种:
(1)公司经济性裁员,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4)劳动合同期公司无故拒绝续签或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拒绝续签的;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三、N的赔偿计算方式? N,就是我们的补偿/赔偿基数,以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
1.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标准。
例如,在公司工作3年,N就是3个月工资。
2.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即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标准。
例如,在公司工作6个半月,N就是1个月工资。
3.不满6个月的,支付个月工资作为标准。
例如,在公司工作2个月,N就是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员工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举例:工作了3个月,按照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月工资。
(3)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离职补偿金有上限,不得超过该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