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力、受力者不同:物体所受的重力是作用在物体的重心上,物体是受力者,而重量是作用在支持物上,物体是施力者。质量没有施力、受力者。
2、力是有否变化:重力是恒力,而重量是变力。质量不是一个力,是物体所具有的一种物理属性。
3、力的类型不同:重量是弹性力,是物体所施的力的大小,是变力,可以为零,而重力是场力。质量不是一个力。
扩展资料:
质量分为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既有惯性质量又有引力质量。对于可以在实验室里测试的物体,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相等。
20世纪,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提出等效原理就是以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相等这一前提为依据的。可以认为,一切与广义相对论有关的观察和实验的精确结果都可以看成是这两种质量相等的证明。因此,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是表征物体内在性质的同一个物理量的不同表现 。
参考资料:
重量与重力有区别。
重量是物体受重力的大小的度量,重量和质量不同,单位是牛顿。它是一种物体的基本属性。在地球引力下,质量为1公斤的物质的重量为9.8牛顿。
物体由于地球的吸引而受到的力叫重力。重力的施力物体是地心。重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下。物体受到的重力的大小跟物体的质量成正比,计算公式是:G=mg,g为比例系数,重力大小约为9.8N/kg,重力随着纬度大小改变而改变,表示质量为1kg的物体受到的重力为9.8N。
扩展资料:
一、重力的大小和方向
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做重力。方向总是竖直向下,不一定是指向地心的(只有在赤道和两极指向地心)。地面上同一点处物体受到重力的大小跟物体的质量m成正比,同样,当m一定时,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与重力加速度g成正比,用关系式G=mg表示。
通常在地球表面附近,g值约为9.8N/kg,表示质量是1kg的物体受到的重力是9.8N。(9.8N是一个平均值;在赤道上g最小,g=9.79N/kg;在两极上g最大,g=9.83N/kg。N是力的单位,字母表示为N,1N大约是拿起两个鸡蛋的力)。
二、重量现状
重量这一概念的多重意义,给教学、科研以及国际交往,带来不便,由于质量、万有引力、重力(物体作用在支持物上的力),都有自己明确的定义和称呼。直接利用这些概念足以很好地分析和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重量概念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国际计量大会建议在科学用语中,取消重量概念。考虑到日常生活中,重量实质上是质量的事实,决定把日常生活中的重量看作是质量的同义词或惯用语。
中国国务院在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明确规定基本物理量中只有质量,没有重量,并且慎重地注明:“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
同一物体,用测力计测出的是物体的重量,用天平测出的是物体的质量,在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条件下,两者测量的结果在数值上是相等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把质量和重量是不加以区别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