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篇名之引注
就书名、篇名之引注而言,其格式为“格式一:······《书名》······”,“格式二:······<篇名>······”
特定章、节、图、表、公式之引注
引用特定文献时,若资料来自特定章、节、图、表、公式,必须一一标明特定出处,如果是引用整段原文献资料,则要加注页码。
特别是特定部分所引用之资料,若能清楚辨识系出自文献中的特定页次或章节,则需详细注明页次或章节。引用文文长不宜超过五百字,如超过,最好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论文引注的注意事项
文中引文(包括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须注明出处,即进行参考文献著录(本刊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在文中引文出现的地方用阿拉伯数字按序编码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
如果解释某些内容,或者引文来自经典著作、领导讲话、文件法规、内部资料、工具辞书,以及转引自有关文章,均可作为注释(说明作者、题名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