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公共场所的东西被拿走算盗窃吗

如题所述

东西放在公共场所被拿走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
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但非法侵占的定义是: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构成侵占罪要满足以下的要件:
1、侵害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具体包括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将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3、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行为人故意,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吗
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实际中,构成侵占罪要满足以下的要件:
(一)侵害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具体包括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将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其中,对于“数额较大”,当前法律并未明确,实践中是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事具体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当然,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不同,所以具体将参照地方规定的标准。
(三)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犯罪行为人故意,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所以,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满足以上的构成要件的,那么将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因此,单凭行为人的举动,其实很难认定犯罪。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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