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时间要随当地风俗而定。守孝一事由来已久。
西周初期,因周公制礼乐,因此世世代代留下了许多的礼仪,而且礼乐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随之变化并发展。
在古代官员因为父、母亡故,就得暂时辞官回乡守丧,这种情况称作“丁忧”,又叫“丁艰”、“守孝”等。这一制度开始于汉代。
在古代,官员如果遇到父母亡故的事情,无论官职有多大,都得告假回乡去“丁忧”。但是,一个官员如果辞官回乡去“丁忧”,不但没有了俸禄,更关键的三年之后再回到朝廷,官场上的变动已经很大了,自己的位子也早就让别人顶替了。要想恢复自己的职务,必须又要重新努力一番才行。
正因为如此,不少官员都不愿意回乡丁忧,以至于瞒报自己父母的丧事。但这种情况一旦被发现,后果会更严重。比如后唐明宗时期的孟异因为瞒报自己母亲的丧事,最后被赐自尽而亡。
不过,因为丁忧的时间长达三年,这必然经常会给朝廷的行政工作带来影响和中断,尤其是身居要职的高管回乡丁忧。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夺情”便是古代政府针对这个问题所制定出来的制度。
古代官员如果遇到需要回乡丁忧的情况,如果朝廷因为特殊情况,比如在政治或者军事方面情况比较重要和紧急,就要求官员不得回乡丁忧,而是必须留在朝廷,或者官员已经回乡丁忧,但是期限还没到三年时间,朝廷提前强制其回朝,这两张情况都叫做“夺情”。
丁忧一旦遇到夺情,则必须服从,因为在古代,君臣之义是大于父子之情的。一般情况下,只有担任中央朝廷要职的官员才会遇到夺情的情况。
当然,也有官员不愿意离职而自谋夺情的,比如明万历年间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当他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时,正在大力推行新政,怕自己一回乡三年,改革就会功亏一篑。
于是,他表面上屡次上书请求回乡丁忧,暗地里却通过太后让皇帝下诏夺情。虽然不少反对派力图赶他回家丁忧,但最终张居正还是夺情成功,继续推行改革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