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却提不出车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却提不出车来的,对方构成违约。可以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如果符合约定的的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4
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却提不出车来的,对方构成违约。可以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符合约定的的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2个回答  2021-03-31
汽车市场的加价现象,包括笔者在内很多人都在吐槽,可却依然有人趋之若鹜。面对加价的情况,多数人都相当无奈,有些人有关系,会用关系来解决,顺利提车;而有的人不在乎那几千甚至上万,大手一挥也顺利提车。当然也正因为在国内市场有这样一群人存在,才导致这种加价现象愈发猖獗。而说起近些年的加价情况,就自然不得不提第十代思域,笔者身边也有朋友深受其害。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大师的一个朋友手握十几万想买车,在艰难抉择之后选择了思域,本满心欢喜的去到4S店,但结果却让他无奈。当在与东风本田4S店的销售人员沟通时,却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他要提的是车身颜色为暗金蓝的思域,4S店的销售人员以此为由,表示需要加价2000,而且还要等上两个月,才能提到车。朋友虽然对加价的现象非常不满,但转念一想,加2千块能提到心爱的车也就认了。

该销售人员在给笔者这朋友的收据单上明确写着,“加价2千块,两个月内提车”。(该朋友后因气愤怒提其他车,而把所有信息删掉)不过据笔者对其它有意购买思域的车主的采访,有车主表示,大多数不会明确写明加价,而是会以需要购买精品为由变相加价。不过,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在两个月后,当笔者这朋友到店想提车时,却被这名销售人员告知,目前仍然无法提到思域的暗金蓝版本。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如果想要提这款车的话,也不是不可能。仍然需要等到两个月,并且还需要将下一年的保险也一并在其4S店购买。这次笔者的朋友可就没那么好说话了,直接严词拒绝,并要求该销售人员退回那加价的两千块,好在该销售人员在这上面没有过多的阻拦。朋友顺利拿回2千块,可是等待购车损耗的时间又该怎么算呢?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从大师这朋友身上发生的事情咱们不难看出,4S店的销售人员正是仗着思域这款车不愁买,才会从各方面刁难咱们购车者。其实也不只大师的这个朋友,被思域加价坑到的人不在少数,如上面这个车主就被加了4千块,还要等待20天,能否提到车还是个未知数。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而这位车主本来想借着各种小型车展,以较低的价格入手思域,结果还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该车主表示,虽然不用直接加价,但是需要花3800购买皮质座椅+全车3M膜+行车记录仪+LED近光灯+原厂脚垫,并且依然需要等上几个月,而几个月后能不成功提车,也还是未知数。虽然说这种情况没有像直接加价那么猖狂,但还是让人相当反感。

不单单只是思域,只是思域在近段时间确实加价很凶,并且加价后能不能提车也是个问题。当然,加价提车的依然不少,比如某热销SUV,之前大师一位朋友加了2万提车,结果在1个月后,虽然被正常提车。但是据说,这位朋友与另外一人同样定的车型同样,配色一样。因为朋友加价,所以能先提车。而另外一人则是急需要等上3个月,并且有可能在这3个月中,再有人加价提车,或许还要再等。

问题来了:定金?订金?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不过,也有很多人因为不想加价,一怒之下选择退掉。不过在这个时候,问题来了,“ding”金能不能退?很多人认为“ding”金只有一种,只要我退订了,“ding”金就一定能退回来。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但其实,“ding”金分了两种,一种是定金,一种是订金。定金是具有明确法律规定,具有担保性质。订金目前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法律上的概念为预付款。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如果在与销售签订的车辆购买合同中,写明了是定金,在没有依合同上的交车日期交车,那么是4S店单方面的违约,选择退订,那么可以要求4S店双倍赔付。但是,如果是你违反的合同上规定的条例,比如说你不想要这款车了之类的,此时选择退订,是无权要求4S店退还定金。所以,定金一交,如果4S店没有违约,这钱是要不回来的。但是类似前文所提到的情况,如果交付的是定金,那么则是可以要求4S店双倍赔付。

到交车时间却提不到车?先别急,看看你交的这个钱对不对

订金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不代表说没有法律效应。在目前来说,订金很多时候是单纯的口头协议。所以,即使你违约了,也可以向4S店要回订金,而4S店违约了只需要赔付所交的订金,不承担双倍赔付。因此,如果你后悔选择这款车,则可以退订,要回订金,但有时候4S店也会以某些理由不退还。所以,在交订金时需要白纸黑字写明。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3
法律问题:前段时间买了辆车定金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去提车却提不出车来,对方也不肯做出赔偿,我该怎么办?(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厦门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展律师:可要求对方按照买卖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是否能胜诉,应根据该定金是履约定金还是签订合同的定金。 付律师: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知识——违约金的介绍 1.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中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3-31
法律问题:前段时间买了辆车定金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去提车却提不出车来,对方也不肯做出赔偿,我该怎么办?(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厦门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展律师:可要求对方按照买卖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是否能胜诉,应根据该定金是履约定金还是签订合同的定金。 付律师: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知识——违约金的介绍 1.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中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