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住院期间不得有门诊费用

如题所述

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同时发生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长期护理等其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住院期间不得有门诊费用是因为门诊收费不在医保范围之内。当你刚生病去医院看病在门诊上看病的费用都是不能报销的。当你确定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才进行住院的。所以当你住院时间就不需要使用门诊,就不必要使用门诊的。要住院才能有百分之几十的报销费的。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综上所述,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进行门诊就医的,无需再办理异地备案,参保人可直接持社保卡进行联网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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