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欠债不还,可以起诉对方,胜诉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对方有钱不还,是构成犯罪的。可以申请追究他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如果对方确实没钱,法律也无能为力。只有多留意他有什么收入,一旦知道他有新的收入来源,立即向法院执行人员报告,法院会冻结他的财产。
扩展资料
欠债不还,起诉步骤:
1、立案受理。原告需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被立案后受理后,需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2、做好准备。原告起诉被受理之后,法院会先将起诉状副本等送达给被告,被告应诉后,会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在开庭前即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3、开庭审理。原告接到法院传票后,应该及时出庭应诉,否则的话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撤诉处理。
4、最后,虽然个人间借的钱不多,并且法院起诉立案也不受欠款数额限制,但是如果涉及的欠款数额不大的话,那么起诉时将会耗费较多时间跟精力,不过,如果双方引起的纠纷较大的话,建议还是要在必要的时候去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我们为单位奉献了自己的劳动后,单位就应该及时的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但是有一些单位总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来逃避责任,拖欠员工的工资,有些公司是因为资金短缺,有些公司确是恶意拖欠。那么拖欠工资多少可以立案呢?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只要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如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劳动仲裁时效内提出。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再提起仲裁请求,其权利将不受法律所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查
看
更
多
一、法律没有规定欠多少钱以上可以起诉,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就可以起诉,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诉讼费用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扩展资料
欠钱不还的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