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制卡成功但是一直没有拿到

如题所述

一、社保卡成功领取,但是本人没有拿到,有两种原因:
第一种:公司统一办理社保,在领取社保卡后由公司统一保管,如个人想拿回可以去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
第二种:社保卡被冒领,如果确认社保卡被人冒领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去社保局申报,进行社保卡冻结。
二、解决办法
1、社保卡与医保卡是同一张卡(一卡通):在当事人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前提下,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去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工作人员明确;
2、原则上来说,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参保条件,并且社保部门已经受理当事人的参保资料,并且本人未重复参保社保的,可以在提交资料的一个月左右领取社保卡;
3、领取社保卡时: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亲自去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银行营业网点申请领取,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
三、“一卡通”——社会保障卡:
1、不仅可以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不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
2、也可以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
3、同时也支持金融应用(人民币借记应用),具有和银行卡一样的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功能。
参保人长时间拿不到社保卡主要有三个原因:社保卡是由省卡中心统一制卡,制卡流程、环节较多,正常制卡周期在3-5个月,制卡时间较长;制卡失败,需要进行信息核实,再次重新制卡;尚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或已发卡到参保单位(社区)尚未领取。
四、社保卡的领取
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
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法律依据】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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