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什么?公房买卖有什么政策?

如题所述

公房有两类,一类是可售公房,包括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和央产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房。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上市出售,除了需交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一、公房是什么?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2.公房有哪几类?

按照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即通常所说的已购公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可售公房一经上市交易,则变为私有商品房。

(1)可售公房(已购公房)

包括央产房、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

①成本价公房

指在房改时按照政府制定的房改成本价来支付房价的公房。成本价公房跟商品房一样,房屋产权人享有完全的产权。

成本价公房可在房产证首页辨别:

成本价公房房产证首页

②标准价/优惠价公房

指单位职工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房。

标准价公房可在房产证首页辨别:

标准价公房房产证首页

③央产房

指中央在京单位的已购公有住房,是北京独有的公房类型。分为职工按房改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两种公房。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全国人大机关、两院、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所属单位。

央产房房产证首页示例:

央产房房产证首页

(2)不可售公房

①部级干部名下的已购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②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部门的住房,如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产权单位没有办理住房档案登记的不能上市交易。

二、公房制度怎么发展的?

公房制度改革产生和发展,伴随着我国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公房制度的产生

公房制度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我国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福利型住房分配制度,公房是住房供应主体。

公房制度的改革

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和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政府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由于公房的主体地位,公房制度改革便成为重中之重。

(1)初步调整阶段(1978-1985)

调整内容:明确住房是商品,开始先后在部分城市进行全价出售公房的试点和补贴出售公房试点。全价,指房屋的土建成本价格。补贴指政府和单位补贴。

调整结果:由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居民的购房能力不足,全价出售公房试点逐渐被迫停止。补贴出售试点中,单位需负担大部分房价,而一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补贴出售也被迫停止。

(2)正式实施阶段(1986-1993)

实施政策:

①1988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城镇分批推开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出售公房。

②1991年6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其重申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从而改革全面展开。

③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将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达到住房商品化目的。

实施结果:由于长期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居民一时很难转变低租金的思维模式,仍存在公房提租难和超低价售房的问题。

(3)全面推行阶段(1994-1997)

推行措施: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调整公房租金标准,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出售公房以成本价为主,以标准价为过渡,并且国家取消此前对购买完全产权住房再交易的时间限制。

推行结果:公房的公权色彩开始逐渐淡化,公房改革全面推行并开始形成体系。

(4)深入改革阶段(1998年之后)

改革政策:199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式提出停止住房的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改革结果:出售原有公房适用成本价,与经济适用房房价相衔接,保留足够的公房供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

三、已购公房上市买卖有什么政策?

1.已购公房上市有什么条件?

(1)成本价公房

可上市。但成本价公房在取得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出售时需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2)标准价/优惠价公房

需要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才可上市出售。在上市交易时,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遇原单位已撤销的,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需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

(3)央产房

央产房必须要做上市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备案,需房屋所在单位做备案才能上市交易。

买央产房要多看两个材料:

买央产房要多看两个材料

央产房同意出售证明

2.已购公房买卖需要交哪些税费?

已购公房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房买卖应交的税费

核定价,指缴税时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网签价,指买卖双方在网签时定的价钱。缴税时,核定价和网签价,哪个高取哪个为计税依据。

公房是我国特定经济时期的产物,除了不可售公房外,已购公房都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上市交易。

资料来源:《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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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0
公房可以买卖,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上市出售。除了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科研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以向现住居民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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