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急着用钱(不是买房的),想把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用,不知道可以吗?或者怎样具体的弄,谢谢了!(要现在的方法,复制不要来了)
没离职,就是简单急着用钱,还在上班的

可以提取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东莞公积金提取情形:

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2、装修。3、物业管理费。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5、退休。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7、出境定居。8、偿还东莞市公积金贷款。9、租房。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11、非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2、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3、低保。1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

东莞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

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2、装修: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
3、物业管理费: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30%且不超过1500元;
4、购买: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5、建造、翻建、大修:建造/大修/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6、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8、出境定居: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9、租房: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11、非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12、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13、低保:提取账户全部余额;
1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公积金:

1.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3.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积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

(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扩展资料:

东莞公积金提取时间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时限: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位于本市辖区,并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时限: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病患者仍在治疗的,申请人可申请多次提取,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三个月以上

参考资料: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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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0-23
楼主,你好!
你的意思是,你是外地人,要在外地买房子,想在买房子前取公积金里面钱出来吗?
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不能先领取。

唯一的方法,就是找一份租房合同和发票,然后去公积金中心办理!
我上次就靠这个办法取了90%的公积金,祝你好运!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相关资料明细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提交的资料可理解为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是身份和关系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关系证明);二是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退休证、离职证明、贷款合同、还贷存折等);三是银行账户材料(如: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转入的本市建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四是申请表格(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申请书》《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等)。职工应根据不同提取类型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提交相关资料,各类型提取资料目录及明细如下(点击下列链接可查看相应提取单项明细资料):

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请备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3、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5、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6、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①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是本市住房,并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隔半年(即以上次经办日期起计算满6个月)可提取一次,提取至不再租住本市住房止;

②申请人所在单位出面为职工统一租房的,除需提供以单位名义签订的租房合同及发票外,还另需提供单位证明该申请人所承担的月租金额。

③计算公式:本市户口职工可提取额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发票期数;外市户口职工可提取额度=月租×有效发票期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23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需要你购房的,也就是你拿着购房合同到公积金中心提取。在一前还有一种情况可提取,那就是重大疾病也可提取。当然方式可以自己考虑。现在政策严的多,不知道申请好不好批。追问

就是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能提啊?

第4个回答  2017-08-06
住房公积金可以按出租房形式提取。但是有一定限额,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一年大概7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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