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问题,男女双方都有孩子,但都属他当,户口本上无孩子户口,能再生育吗?我们都是回族并且都是农业户口
我们是河南的,能说的再准确些吗?
追答河南2011年的规定中,你们不可以再申请生育,这点和我们这一样,如果需要具体条文可以看下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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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
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决定
(
2011
年
11
月
25
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在第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修改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
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
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
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