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单位征收的耕地没有用完可以复耕的应如何处理

几年前我家一点可耕地由于要在我村盖派出所而被征用,现派出所已盖好多年,但我家那点可耕地没有用到,被我哥一直耕种着,而我的邻居现在想在派出所门前盖房子,而派出所不让他盖,现在他说向后移到我家的那点地上盖,其中找了村书记和镇书记,他们找到我哥说,让我的邻居盖在我家的那点地上,我哥不同意,对方的要求我感觉也不合理,请了解这方面兄弟姐妹们给予指点为谢!

你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之规定,非农用建设不得占用农业用地,耕地恰恰就是农业用地。建议你向你们县国土资源局反映该情况。如果对方沆瀣一气,不处理此事,可向县人民法院对县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诉讼。能力有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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