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别人替我代签的,指印是自己摁的,只凭本人所摁的指印,本人可承担所签合同的法律责任吗?

问题是:我同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我当时没有签字,是对方帮我签上了本人的名字,我当时摁上了指印,按合同条款,现在我已违约。请问:名字不是我本人亲自签上的,只凭本人摁的指印,我承担违约责任么?或者因名字是对方替我代签的,所签合同能否作为无效合同?本人就是违约,在法律上也无法立案判本人违约。请资深人士帮我解答,谢谢了
谢谢;再次请问:我是一个企业员工,因我本人有事,将近有两年的时间没在公司上班了,在我未上班期间,所在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和任何经济补偿。现在我已经起诉该公司,给我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和所有经济补偿,但是该公司拿出了一个签着我的名字,摁着我的指印的辞职报告,说是我未上班之日写给公司的,该公司说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拒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和所有经济补偿。但是我回想一下,这个辞职报告上的签名我也忘记了是否本人签上的。但是指印是我本人摁上的。我为了能够争取到未上班期间的所有补偿我已请求笔迹鉴定,目的是,希望笔迹鉴定中心,将笔迹鉴定成不是我的笔迹,因指印是本人摁的,请问笔迹鉴定中心如果鉴定成不是我本人的笔迹,只凭我摁的指印,这个辞职报告是否就是我写的。法律上是否判我败诉。或者我也不承认指印是我本人摁的,是该公司给我代摁的指印,法庭是否判我败诉。

是你本人的指纹就可以承担责任,指印和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追问

谢谢你;请你在看下标题,麻烦你再解答一下,谢谢

追答

指印是你的就可以。字迹因不同的时间会有变化的。指印是唯一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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