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一般不是按照面积征收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等于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扣除比例10%减去30%,应纳房产税等于房产余值乘以税率。从租计征,以房租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等于租金收入乘以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用房用于居住,暂按4%税率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