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代议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都是现代国家代议民主制度,代议民主制度是直接民主制度的对称。人民代表大会和议会都是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作为国家的政治制度,由于国情不同,理念不同,代议制模式存在差异是必然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较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两种代议制度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议会制度之所以能够为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根本的一点在于它适合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涵盖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我国国家权力的核心运行机制。

  二、人民代表的选举和履职与西方国家议员的选举和履职存在较大区别:

  代议民主制度离不开选举,代表或议员的选举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选举制度都宣称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等民主选举原则,现实中西方国家议会选举之间及其较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仍然存在较大的区别。而我国人民代表的产生则完全不同。我国的选举法已历经五次修改,日臻完善。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县乡人大代表已经实现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除解放军代表团外,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虽说选举并不等于民主的全部,我国随着选举法的不断修改,民主选举制度不断完善,直接选举不断扩大,这是真实的人民民主不可否认,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保障。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像西方国家的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所以不存在按党派分配代表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经民意推荐、选举程序产生的,所以人民代表大会中不存在党派之争。西方国家议会的主体是议员,多数议员是职业议员,专职性使其往往成为拥有自身利益的共同体。无论西方国家怎样宣称其民主的超阶级性,都无法使其由此产生的议员摆脱资产阶级政党或财团的操控。

  除上述人民代表与议员的产生和履职不同外,他们与选民的关系也不同。西方国家议会议员一经选出后,选民无权罢免,这就使得选民对于议员的监督无径。而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不仅授予了选民对于人民代表享有的监督权,也表明在我国人民的权力具有至高性和权威性。

  三、两种代议机构的结构存在重大区别:

  这种结构不同虽然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其本质特征。议会有一院制和两院制,西方国家议会多采用两院制结构,特别是那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既不是两院制也不是一院制,而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基础上设立一个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通过宪法赋予其一定的人大职能,并负责处理人大的日常工作。这种机构设置亦反映了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特征。

  四、两种代议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建立的基础是三权分立理论,虽然表现形式有不同,但议会与政府和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着比较规范的、双向的、严格的分权与制衡关系。而在我国,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一府两院”则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五、两种代议机关与政党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现代西方国家有的实行两党制,有的实行多党制,所以在西方国家议会中往往有两党或多党共存。由多数党组阁现象,也就存在着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导致西方议会制度下党与党之间的争斗或合作在所难免,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紧密结合。而与此极为不同的是,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民代表中既有共产党员,也有其他民主党派成员,但是他们不是由党派产生的,也不代表党派利益。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利益是一致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虽然不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补充机制。

  六、两种代议制度下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存在区别:

  西方议会制度下的政府或司法机关公职人员的产生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产生不同,在西方国家议会制度下,内阁制与总统制下的官员产生亦有不同。在内阁制下,政府公务员区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政府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阁,政务类公务员往往要与内阁共进退;总统制下,国家机关领导或主要官员或由国家首脑任命。即使是经选举产生的美国总统也不是民选的,而是代表人选举出来的,由于总统产生花费高昂,其上台之后必然要予出钱者以回报,执政为民无从谈起,政党利益高于国家利益。

  而按照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力机关,“一府两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因此,担任“一府两院”领导职务人员的产生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直接民选,也不是单纯地由执政党指定,或由国家首脑直接任命。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组织上、路线方针政策上,因此,我国担任“一府两院”领导职务人员的产生不能脱离中国共产党组织对他们的考察、推荐;同时,他们又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或选举,或决定。我国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通常都有过基层工作的历炼,经过层层的选拔和考察。这说明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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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5
二者不同之处表现
(1)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不同 
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2)二者所体现的国家结构不同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 实行分权制衡原则,议会主要执行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其他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制约,有些国家的内阁甚至有权经国家元首同意解散议会。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权力还有日益扩大的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但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有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仅直接行使立法权,而且由它产生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这些机关都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从而保证了人民真正行使国家权力,使代议机关不仅从形式上而且从内容上都真正代表民意。
(3)二者所履行的国家职能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
(4)二者体现的阶级属性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体现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
西方代议制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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