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位一体考试的要求及其内容如下:
在每年的3-5月份,高校公布三位一体简章,在全省高考统一报名之后,考生还需参加试点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自主报考,报名时按高校要求提供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中学阶段完成学业水平测试之后,还需参加试点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在6月份举办的全国高考。
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由试点高校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体现对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和操作考试等办法。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任一专项特长的考生,其综合测试成绩可另计入素质特长分10分。
但是,同一类专项特长不能累计,不同类别专项特长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素质特长分累计后若超过100分,以100分计)。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各大类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生大类入围考生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