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找什么矿的矛盾关系

如题所述

一、正确处理矿与非矿的矛盾关系

在正确处理找什么矿的矛盾关系时,首先要正确处理矿与非矿的矛盾关系。任何一种矿产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内部所含有的有用元素或其物理性能达到当时技术经济条件可以利用的一定的要求。达到这个标准的就被称作矿,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叫表外矿或非矿。因此,矿是地质、技术、经济三维动态概念,是目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可以利用的一切矿石、矿体、矿床总称。

矿与非矿是找矿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矿与非矿的关系是辩证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矿与非矿是相互对立的,首先是因为两者之间有质的差异,一个是矿,一个不是矿;其次从两者使用价值来看,矿可以开发利用,而非矿则不可以开发利用。矿与非矿又是统一的,两者的统一性,表现在矿与非矿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于一个矿床之中。在有矿之处,就有非矿的存在;在非矿存在的地方,也可能包含有矿。矿与非矿之间的辩证关系还表现在可以相互转化的关系。矿与非矿质的区别通过量的差异表现出来。例如铜矿,目前铜矿石的工业品位为0.5%,即含铜达到0.5%时才能叫矿,才能开采利用。而含铜低于0.5%时就不能叫矿,不能开采利用,不具有工业价值。这里可以看出,含铜量的差异,可以表现质的不同。矿石中含铜量由0.1%增加到0.5%,这就出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非矿也就变成了矿。矿与非矿的界限一方面受开采技术条件的影响。譬如说,有的矿床从矿石本身的质和量上来说都达到了属于“矿”的标准,但由于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交通条件等等原因而无法开采,因而不能称为真正的可以利用的矿。另一方面,矿与非矿的界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动,使非矿转变为矿。非矿转化为矿的典型例子是低品位含金岩石通过堆浸法可以将其中的金提出来,回收率达90%以上,从而使原来属于非矿的含金岩石转化为金矿。

由于矿与非矿是相互依存又可相互转化的,所以在矿产勘查工作中一是要注意区分矿与非矿之间质的差别;二是要注意矿与非矿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三是要注意矿与非矿之间的转化条件,在条件具备时,促使非矿向矿的转变。

二、正确处理找大矿与找小矿的矛盾关系

大矿与小矿是找矿哲学的一对范畴。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也可以发生转化。大矿与小矿常常相伴出现。通过找小矿也可能发现大矿。有的矿床开始所知规模较小,而通过矿产勘查工作,有可能成为大矿。但是也有相反的情况,有些貌似大矿的矿,经工作证实原是个中矿或小矿。

地质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就是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需要的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找到的矿越大,对国家的贡献也就越大。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尖兵,肩负着找矿的重任,当然希望能为国家多找到几个大矿。这种心情是应该给予肯定和鼓励的。希望地矿部门多找一些大矿的要求,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一个矿床的规模如何?是大矿、中矿还是小矿?别的地区有大矿,本地区有没有大矿?这一切都是由客观地质条件所决定,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是大矿不会变小,更不会跑掉。只要思想方法对头,技术方法得当,工作程度到家,就可以发现它、认识它、查明它、开发它,使其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反之,若本来就是小矿,即使投入再多的工作量,耗费再多的时间,也不可能变成大矿。

努力在各地寻找大矿,特别是在边远地区寻找大矿,地质工作者都是会注意的。首先因为大矿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有关资料,1985年全世界1232个非煤固体矿产的矿山(产量在15万吨以上)的产量占全世界整个同类矿产矿山总产量的90%。另据报道,全球陆地有45个超巨型矿床和80个巨型矿床,它们拥有世界矿源的相当一部分。按加拿大学者P·拉兹米克(Lazmicka)研究解释,巨大型矿床是指具有一定吨位富集指数(矿床经济的金属吨位/金属的地壳平均含量ppm)的金属地球化学异常聚集。吨位富集指数大于1011者为巨型矿床,吨位富集指数大于1012者为超巨型矿床。同时,大矿对于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改变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资源面貌,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例如,由于白云鄂博大型铁矿的发现与勘探的成功,一座新兴的钢铁城市——包头市在内蒙古草原上迅速建起。这样的例子很多。由此可见,大矿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各国地质学家把寻找超巨型和巨型矿床作为当今世界今后找矿工作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方向之一。问题是在于在寻找大矿的同时,我们要十分注意对中小矿开展必要的矿产勘查工作。这一方面因为,不是每一个大矿在对其进行勘查工作的初始阶段,就能被人们所认识,而往往是通过反复工作,甚至历经几下几上,才逐步暴露其全貌的。如果我们思想上只是想找大矿,不注意小矿,那么很有可能会延误一些大矿被发现的时间,甚至会漏掉一些大矿。

所以要重视小矿,还因为小矿在世界上总是占多数。一个小矿所拥有的储量虽然不多,但若干个小矿加在一起就会积少成多,相当于甚至会超过一个大矿。

需要给小矿以注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小矿耗用的勘探事业费和基建投资都较少,建设周期短,见效快。这就是为什么往往同一个地区、同一种矿种,有的中小矿已及时开发利用,而某些大矿却由于投资及其他建设条件限制而未得到开发的原因。这在当前国家财政还很困难的情况下,在下决心集中一些资金、集中建设一批大中型骨干项目的同时,依法勘探、开发一些中小型矿床,实行“两条腿走路”方针,对于加速经济建设的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是有好处的。此外,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农村劳动力多,开发一些小矿对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就业,增加社会财富,改善工业布局,促进农村繁荣,缩小城乡差别,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当然,对目前各地小矿开采中资源浪费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改变。对于开采小矿要加强管理与技术指导,做到统一规划,依法办矿,科学采矿,安全生产。要注意对资源的保护,不能浪费宝贵的国家资源。

三、正确处理找富矿与找贫矿的矛盾关系

富矿与贫矿也是找矿哲学的一对范畴。富矿与贫矿之间关系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由于在使用价值、经济效益方面的重大差异,富矿与贫矿之间存在着对立。但是两者又是相互依存,往往共同存在于统一的矿床之中。就是说,富矿中往往包含有贫矿,贫矿中也可能有富矿这又是两者统一的一面。

此外,由于富矿与贫矿之间界线是人为因素确定的,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个界线是可以移动的,也就是说相对贫的矿可以转变为富矿。

还有,由于不同地区之间资源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的差异,在这是称富矿、而在另一地区则不称富矿。如含铁达50%的铁矿石在中国就可称为富矿,而目前在澳大利亚、巴西和印度则不被称为富矿。

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要正确处理找富矿与找贫矿的关系,在优先研究与注意寻找富矿的同时,也是注意寻找易采、易选、交通方便、规模大的贫矿。

四、正确处理找表露矿与找隐伏矿的关系

可供开发利用的矿床在地壳中的空间分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露在地表,或部分露在地表,或地表有明显的直接找矿标志,人们称之为表露矿或露头矿;一种是埋藏在地表以下深处,地表靠肉眼无法观测,也没有明显的、直接的找矿标志,人们称之为隐伏矿。表露矿与隐伏矿在找矿哲学中是一对重要范畴。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地质工作起始阶段,如果原来有露头矿形成的话,那么当然应首先寻找与勘查可供开发利用的露头矿。因此在经济上也可能省一些,勘查开发周期也可能短一些。但是露出在地表的矿是否都有工业开发价值?是否都为建设所急需?这就要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此外,当矿产勘查工作达到较高程度之后,地表矿少了,容易找的、易于识别的矿也少了,而国家对资源需求不仅不少,还可能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矿产勘查人员就不得不把相当一部分注意力转向埋藏在地下较深的隐伏矿。据统计,我国1965年以前找到的大矿中,隐伏矿占一半以上。也正是由于这种考虑,原地矿部党组于1982年提出了开展以“四新”(新领域、新类型、新地区、新深度)为内容的第二轮油气普查,于1985年在太原普查工作会议上提出开展以寻找隐伏矿和半隐伏矿为主要目标的第二轮固体矿产普查。近若干年来,由于贯彻了上述普查方针,无论是油气,还是固体矿产,在寻找隐伏矿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考虑到地区间矿产勘查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各个地区间地质条件的差异性,在二轮普查过程中,我们要从各个地区矿产勘查程度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找矿方针,正确处理好找隐伏矿与找地表矿之间的关系。如在中国西部,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发现表露矿的几率相对较高,所以找矿注意力对两者要加以兼顾,甚至更多地注意地表矿和埋藏较浅在地表有明显找矿标志的半隐伏矿。如,新疆阿尔泰地区阿舍勒铜矿地表有一系列规模很大、标志明显的“铁帽”带,正是根据这个线索通过深入开展工作,在该区发现了大铜矿。又如,在陕西、内蒙古交界地区探明了世界上最大的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该煤田的煤有的露在地表,有的埋藏很浅,不仅规模大,而且质量好。

在中国东部地区,地质工作程度确实很高,寻找地表矿几率较西部地区要小得多。就总体而言,要以隐伏矿为主来开展找矿。但是,就东部一个省而言,也有10万~2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也是很大的地方。在各个省(区)内部不同地带工作程度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地质工作程度相对较差的地段,注意寻找地表难识别的矿和埋藏较浅的半隐伏矿还是应该的。很多省(区)的地质人员这样做了,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辽宁阜新排山楼金矿、山东平邑归来庄金矿、河南桐柏老湾金矿都是新找到的隐伏和半隐伏矿。

五、正确处理找优势矿与劣势矿的矛盾关系

找优势矿与找劣势矿也是找矿哲学的一对范畴。扬长补短,发挥优势,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则之一。对于矿产勘查工作来说,从各个地区已知的资源特点出发,部署普查找矿工作,以发挥其矿产资源方面的优势是必要的,也是可以收到较好找矿效果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一定力量从事优势矿产普查找矿的同时,还应以适当力量去寻找劣势矿产,把发挥优势与综合找矿综合起来。这样做,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现已认识到资源优势不一定反映了优势资源的全貌

因为对一个地区资源优势全貌的认识往往需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只有对该区资源有更全面和更清楚的了解之后才能真正明确该地区的资源优势所在。

2.优势是比较而言,是从总体而言的

一种矿产,即使是该地区的真正优势,也不都是可以无限制加以发挥的。因为要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和国际矿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发展趋势来确定对优势资源“扬长”的程度,才能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成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因此要根据需要与可能来考虑确定某些相对优势矿产及一般矿产和某些短缺矿产的找矿工作方针。

3.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处理好找优势矿与找劣势矿的关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为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从江西实际出发,压缩了某些成矿地质条件不太理想的矿产勘查工作,加强了钨、铜等优势矿产勘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突出地表现在钨矿找矿方面有一系列新的突破。但在调整过程中也曾出现过新的问题,即一讲发挥优势,各个有关地质队都以较多力量去找钨矿,而从国内外需要和各矿种间投入力量的比例来看,1979年和1980年两年江西从事钨矿勘查工作的力量显得过多,挤掉了其他矿种工作,影响了综合找矿。针对这种情况,1981年又作了一些新的调整,对于明显属于小型的钨矿,只做到初步普查为止,不再多做工作;对中型以上的钨矿,择优进行评价。这样,使钨矿在整个项目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从而腾出一些技术力量与投资来加强锡矿、贵金属、非金属的找矿工作。正因为如此,在锡、金、银、非金属等几个方面,矿产普查找矿中又取得了可喜的地质成果。

六、正确处理找单元矿与找多元矿的关系

找单元矿与找多元矿是找矿哲学中的一对范畴。这里单元矿是指单一矿;多元矿是指综合矿与共生矿。几十年的勘查实践表明,我国矿产资源一个重要特点是多元矿即共生矿和综合矿占有相当的比例。全国铁矿储量中有1/4以上的综合矿,1/5的金矿、3/4的银矿为伴生矿,4/5的有色金属矿中有多种有益元素与主矿产伴生,全国大多数煤田和盐湖中都有多种矿产共生。因此,在找矿中就产生一个问题,在矿产勘查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找单元矿与多元矿的关系问题。

在处理找单元矿与多元矿关系时,一条基本原则就是要贯彻“一矿为主、综合找矿”的方针,这里有几种情况:

1.对伴生元素要进行综合评价

有色金属矿中,与某种主矿产存在的同时,往往有多种有益元素伴生。如,许多铅锌矿中有银、铟、锗等元素,铜矿中有金、钼、铼、硫等,钨矿中有锡、铋、钼及稀有分散元素等。所以勘探主矿产的同时,要对伴生有益元素进行地质工作,作出可否回收利用的评价,以便在进行矿山、选厂设计时加以考虑。据有关资料,一些大型矿山即使按现有生产技术水平计算,矿区伴生组分的价值也已占总价值的35%~40%。如,广东大宝山多金属矿的伴生组分若全部收回,其产值可达100多亿元;德兴铜矿中的伴生金矿,就相当于若干个大型金矿的储量;我国金川镍本身来说是世界第二大矿,同时也是一个有名的综合矿,其中的铜矿也是个大矿。此外,还有钴等十几种有益元素伴生,目前综合利用情况也比较好。国外有资料表明,从有色金属矿石中提取伴生产品的投资回收速度要比新建的把这种矿产作为主要产品的企业快1~2倍。美国从铜矿石中回收副产品达10种以上。

2.对共生矿要进行综合勘查

我国许多煤田、盐湖以及金属矿床中往往有多种矿产共生。如煤田中有硫铁矿、铝土矿、耐火粘土、高岭土、凹凸棒石等,有的还有膨润土、硅藻土、重晶石,有的还含有钒、铀、钴等伴生元素。在青海一些盐湖中,钾盐、钠盐、芒硝等矿产共生。金属矿中如内蒙古白云鄂博矿中就有铁矿、稀土和铀矿共生。所以,在矿产勘查中要注意综合找矿,作出综合评价,为综合开发利用创造条件。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矿产勘查开展的经济效益,也可以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避免浪费。切忌找矿单打一,只找一种,不顾其他。

3,在找一种矿时要注意其他矿产

在一个地区找某种矿时,出于研究程度关系,往往能遇到另一种并非找矿设计中预定要找的但也很重要的矿。如,找石油遇到钾盐、找煤遇到钾盐等。原苏联东西伯利亚大钾盐矿就是找油气时发现的;法国的钾盐矿就是在找煤矿时发现的。所以,我们今后在找矿中要注意综合找矿这个问题。

七、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矛盾关系

需要与可能是找矿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看到两者会发生矛盾的一面,也要看到两者可能结合的一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工作在曲折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前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其中最重要的经验教训之一,就是如何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既要从客观地质条件的实际出发确定地质找矿方针,又要积极探寻国家急缺的矿产资源,把需要与可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历史经验表明,每当这个关系得到正确处理的时候,地质工作开展就顺利,找矿的效果也好;反之,就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处罚,事倍功半或劳而无功。

马克思主义的事实求是思想路线是找矿勘探指导原则,对地矿部门来说,贯彻这条路线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从各个地区的地质矿产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各个地区客观条件的可能,寻找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矿产,正确地选定普查勘探矿种的主攻方向。

一个地区要找什么矿,这在资本主义国家是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来确定。就是说,企业只看找什么矿、采什么矿能赚到更多的钱。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个地区应以什么矿产为主攻对象,当然首先是要考虑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同时考虑本地区地质条件的可能,把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益与企业的微观经济效益统一起来。这里要防止两种偏向:一种是主观主义、唯意志论,不顾客观地质条件是否可能,单纯强调需要,搞瞎指挥和一刀切;另一种是忽视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或不考虑国家经济建设是否需要,不适当地强调“有啥找啥”。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一个地区有没有矿?有什么矿?有多少矿?质量如何?均由客观地质条件所决定,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地球上存在的矿产,不一定每个国家都那么齐全;一个国家拥有的矿产,该国的不同地区不一定都有。矿产资源分布的这种不均衡性是客观地质规律作用的结果,是绝对的。对全球如此,对中国如此,对每一省、区也是如此。因此,一个地区在具体确定应以哪些矿产作为普查勘探的对象或主攻对象时,就不能只考虑建设的需要,还应考虑本地区客观条件是否可能。因地制宜、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寻找建设需要而成矿地质条件又较有利的矿产,充分发挥各个地区的资源特长,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配套,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贡献各自的力量。同时,还要树立经济全球化的观点,让本地区的有利矿产资源在世界经济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现代化建设社会各方面对地质工作都提出许多要求,在部署与规划我们今后的地质工作时,一定要汲取历史经验教训,既要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努力工作,尽最大可能去满足和建设需要,又要尊重客观规律,考虑地质条件资金条件的可能,实事求是地安排各项工作,把需要与可能很好地结合起来。

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并不完全等于已知有什么矿就找什么矿。原因有二:

第一,在某个地区已知的矿产中,有的矿产可能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所需要;有的就不一定很急需,或因供过于求而暂不需要,如目前南岭地区的钨和河南的钼。如果不管建设需要与否,不管国际市场供求状况,简单地“有啥找啥”,那么由于所找的矿中有一部分不为建设所急就会造成资金积压,从而给地质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带来不良影响。所以这里还有一个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问题。

第二,由于矿产通常深埋于地下,人们对其全貌的认识往往需要一个长期的、有时甚至是很曲折的过程。所以,尽管我国特别是东部地区的地质工作程度较高,人们对矿产形成与分布规律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地质找矿已经取得重大成就,但还远远不能说我们对于客观地质矿产情况的认识已经到顶,更不能说所有的矿产均已查明。实际上,各个省、区内已经找到的矿产无论在其种类或数量上,均还不能完全代表该地区矿产资源的全貌。还有许多新的领域(新的矿种、新的含矿层位、新的矿床类型、新的含矿地段或老矿区中新的深度及工作程度相对较低的地段)不为我们所了解,未被我们所认识。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地质找矿工作,不仅可能使已知矿产的远景有所扩大,而且还可能发现为建设需要甚至是急缺的一些新的矿产。因此,在今后实际工作中,我们既应遵循已知客观地质规律,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又要根据矿产勘查工作有很强的探索性这一特点,在有一定的找矿地质条件的地区,以适当的力量,积极探索寻找目前尚未取得重大突破而国家又很急缺的那些矿产。只有这样,我们的矿产勘查工作才能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才有可能深化我们对于一个地区以至全国矿产资源全貌的认识,从而就有可能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

八、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矛盾关系

重点与一般是找矿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是对立统一思想的辩证关系。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就要正确处理重点矿产和一般矿产之间的关系。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找矿工作也一样,也应有自己的重点。目前,我们进行地质工作的矿产有100多种。这些矿产尽管在国民经济建设中都有各自的用途,但是它们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有的资源对某些局部建设起促进作用;有的资源,如能源资源则对建设全局有极大的制约影响。这是从不同资源在建设中所处的地位来考虑的。另一方面,由于需要做的工作很多,而我们的财力、物力和时间又是有限的,是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还是按轻重缓急,分清主次,分清哪些需要加强,哪些可以从缓,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方针。显而易见,我们应取后一种办法,即从100多种矿产中找出最重要而又最急需的矿产作为重点来予以安排,切实加强。

回顾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在处理重点矿产与一般矿产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要注意四点:一是正确地选择重点;二是重点不能太多;三是重点和一般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四是在突出重点的同时要适当兼顾一般矿产。

重点矿产的选择,当然要考虑国家经济建设的程度和对建设全局的影响大小,但还必须同时考虑地质条件的可能。要根据这二者的统一来选择确定重点矿产,它既可以是目前的优势矿产如煤,也可以是目前不足或短缺的矿产如石油、天然气、铜等有色金属矿产。重点选择对了,效果就好;重点选择错了,效果就差或劳而无功。历史上这两方面的经验都是很深刻的。

1979年,在制订《地质工作三年调整纲要》时,针对当时提出两年能源紧张形势和石油后备基地严重不足的情况,在对于我国陆地和海域找油地质条件进行科学分析之后,原提出把能源地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找油力量,投资上实行倾斜政策,加快找油步伐。经过3年的努力,在珠江口盆地实现找油重大突破,首获工业油流。四川等油气也取得不少重要进展。当1983年东海油气普查取得重要进展和1984年新疆塔里木盆地沙参二井取得重大突破之后,地矿部立即确定石油地质勘查工作以塔北和东海为重点,在投资和施工力量上,采取了倾斜政策,调集力量,加快勘查速度,从而出现了今天这样的可喜局面,为石油工业增加了两个新的接替基地。“七五”期间,塔里木、东海两个重点地区投入的地勘费投资是整个石油、海洋系统投资的41.5%,打出发现井16口,占总发现井数(33口)的48%,完成的储量占全系统的60%。这说明重点地区工作成果是好的。为了增强油气地区发展的后劲,与保证重点的同时,不重视面上的工作,也取得了好的成果。如,松南地区取得了突破;吉林地区天然气勘查取得突破之后也被确定为重点地区加强工作。一系列的成功事例表明,能源这个重点选择对了,不仅符合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也符合我国的客观地质条件。

在一定时间内,对国家急需而又有一定地质条件的某些矿产作为重点对象,以相对较大的力量投入工作是必要的。但是重点不能太多。太多了,分散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起不到保证重点的作用,重点也不重了。需要注意的是,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对一般矿产必须妥善兼顾统筹安排,做到综合找矿综合评价。这样做,既可以适应国家当前近期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可为国家经济建设的持续高速发展准备多种多样的矿产资源。此外,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重点矿产可以转变为一般矿产,而一般矿产也可能上升转变为国家急需的或重点矿产。即人们对于种种矿产成矿地质条件好坏及找矿远景大小的认识,往往需要有一个过程。有些具有良好找矿前景而又为国家急需的矿产,在一开始就为人们所认识。但是也有些本来成矿条件好,国家又急需的矿产,当其远景未被人们认识之前,地质工作初期往往会作为一般矿产来进行工作。如对江西铜矿的认识就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20世纪50年代,特别是建国初期,对江西钨矿了解较多,而对铜矿知之甚少。因为解放前对江西铜矿未做多少地质工作,有关铜矿的地质资料也十分零星,对铜矿成矿地质条件的认识就更不清楚。但那时,出于国家经济建设对铜资源的需要,地质工作者在以找钨矿为重点开展地质工作的同时,也适当兼顾了铜。这样做的结果,导致德兴特大型铜矿的发现。德兴铜矿的发现及勘探的成功,说明江西具有形成大型铜矿床的成矿地质条件,从而促进广大地质工作者在认识上实现了一次飞跃,并在以后的找矿实践中也将铜矿列为重点之一来进行工作。通过60年代的工作,地质工作者发现并成功地勘探一批大铜矿。进入70年代以后,国家经济建设对铜资源需求大幅度增长,铜矿在江西便又进一步转化上升为第一位的重点矿产。而在这其后的10年中,5个铜矿区远景又扩大了500万吨储量,相当于新找到10个大型铜矿。如果20世纪50年代以钨为重点进行普查勘探时,不兼顾找铜,则江西铜地质工作今天就不会有这样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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