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工伤住院期间,工资仍按原标准发放,但一般不包括奖金等一些出勤考核性的部分。住院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单位给你办理了工伤保险,可以依法享受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 未参加工伤保险 ,单位应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按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 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交通及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康复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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