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务教育改革的变化

如题所述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民国时期的文盲率,一般认为是80%,比如毛主席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刚刚成立百业待兴,但中央领导一步到位把义务教育年限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体现了国家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坚定信念。[1]

2016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17.8万所、初中5.2万所,小学在校生9913.0万人,初中在校生4329.4万人。[2]

2018年12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所有国家级贫困县,让3700万名农村学生受益,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3]。

2019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切实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纠正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4]

中文名
义务教育
外文名
Compulsory education
特点
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
时限
九年
起源
德国
快速
导航
改革措施

义务教育名句

教育性质

法律法规

主要影响

实施案例

重要意义

主要政策

发展过程

新规定

改革意见
历史沿革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
工业革命后,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9年。才符合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高度以及可以掌握当时工业制造的基本操作。
义务的含义包括父母与家庭有使学龄儿童就学的义务,国家有设校兴学以使国民享受教育的义务,以及全社会有排除阻碍学龄儿童身心健全发展的种种不良影响的义务。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国家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广设教育。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子女入学,否则政府得强迫其履行义务。此为义务教育的开端。英、法、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在19世纪70年代后实行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有关统计资料,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已有近60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法。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长短,大体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以后正式颁行的国家宪法中,都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
清朝末年,欧美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大都普遗实行了义务教育。清政府某些官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在20世纪初草拟清廷有关文件时使用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这样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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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9
十一五教育成就

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基本全面实现

(一)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保持高位,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2005年以来,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保持高位,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超过了发达国家96%的平均水平。2010年,全国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1%,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4%,分别比2005年提高5.1个百分点和1.02个百分点,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目标基本实现。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着力建设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6年起全面免除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8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部免除,这标志着我国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已全面实现。

(二)学前教育普及取得突破性进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达到2976.7万人,比2005年增加797.6万人,增长36.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56.6%,比2005年大幅提高了15.2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的“十一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发展,体系结构趋于合理

2010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为4670万人,比2005年增加639.6万人,增长15.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2.5%,比2005年提高29.8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68.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51.9%,比2005年提高8.2个百分点。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在校生规模达到451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相当”的目标已全面实现。

(四)高等教育规模突破3000万人,普及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2010年,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比2005年增加805万人,增长35%,超出规划目标105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为2232万人,比2005年增长42.9%;研究生在学人数为154万人,同比增长56.9%;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为536万人,同比增长22.9%。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6.5%,比2005年提高5.5个百分点,比规划目标高出1.5个百分点。从2007年起,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五)成人教育与培训蓬勃发展,终身学习蔚然成风

2010年,高等教育培训注册学生263.7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108.7万人次,增长70.2%;中等教育培训注册学生5291.9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8.1万人次,增长0.2%。2010年,全国资格证书培训注册学生493.6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44.5万人次;全国岗位证书培训注册学生561.4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45.0万人次。中、高等教育培训的发展为终身教育提供了更广泛的渠道,对促进人的终身学习、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六)办学体制改革逐步深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为满足全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超过11.8万所(不含教育机构),比2005年增加近4.2万所;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在校生为3393万人,比2005年增长67.6%。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规模快速增长,占同级教育比例继续提高。

2010年,全国民办高校总数达到676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466.5万人,是2005年的2.2倍,占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9%,比2005年提高了8.6个百分点。

2010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民办学校为5622所,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537.1万人,比2005年增加156.1万人,占全国高中阶段[1]在校生的12.7%,比2005年提高2.5个百分点。

2010年,全国有民办幼儿园10.2万所,民办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为1399.5万人,比2005年增加731.4万人,增长1.1倍,占在园(班)幼儿总数的47.0%,比2005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二、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一)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增强

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16502.7亿元,比2005年几近翻番。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12231.1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4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3.59%,同比提高0.80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投入水平不断提升,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09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分别为3358元、4332元、3758元、4263元、8542元,分别是2005年的2.5倍、2.9倍、1.9倍、1.9倍和1.6倍。

3.教育经费投入结构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十一五”期间,我国义务教育被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预算内拨款2009年达6357.6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51.4%,占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7.7%,同比提高了16.6个百分点。

4.关注弱势群体,帮困助学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各级教育帮困助学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以风险补偿金为核心的高等教育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已经形成,每年300多亿元的资助资金覆盖全国2000多所高校的500万名大学生。

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2010年秋季学期起,免学费政策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安排资金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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