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女副区长遭家暴致死,判无期是不是太轻了?

如题所述

2017年10月,林某川饮酒后和其女友黎某兰发生争执,将其殴打致死。四川高院终审判决下来了,林某川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驳回其上诉,维持广安中院无期徒刑的量刑。很多人认为无期徒刑轻了,是不是轻了呢?

无论是一审还是终审,都认为事实确凿,量刑清晰,网友的法律知识难道比法院里的专业人士还要强吗?肯定不会!既然是这个刑期,那就说明没有问题,要想知道其中的量刑依据,那就看一下判决书吧,就不用在这里再说一遍了。


很多人认为轻了,主要是从情理上。要是感情上的话,那么,林某川很爱这个女友,是肯定的。要不然,也不会对她拳脚交加,很多人认为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打的。要是你的头上是足球场,你也会很恼火的。

当然,这个没有证据,但是,相信林某川自己知道,为何会起争执?就是这个原因。在很多女性官员中,这个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就打人,分手就好了。相信林某川没想到会失手打死人,要不然,也不会喝酒,酒壮怂人胆,就下手狠了点。


不认识林某川,更不认为打女人是对的,而是认为女性不应该从事这个职业,因为里面的潜规则太多了。女人应该做的事情很多,能够充实的行业也很多,没有必要在这个领域中大展拳脚,要是有这个能力,在商场中应该是一把好手。

男人,应该大度,就算是有什么想不开的,也应该笑一笑,放下了。在《京华烟云》中潘粤明演的二哥,二嫂跟着其他司令了,还是跟这个二嫂友好交谈,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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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5

就在八月初,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女副区长黎永兰被其男友林雪川殴打致死一案终审判决,四川省高院认为,林雪川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驳回林雪川的上诉,维持广安中院无期徒刑的量刑。与此同时,四川省高院还驳回了黎永兰家属要求以故意杀人追究林雪川刑事责任的请求。

事情发生于2017年10月22日晚间,林雪川在家中喝完酒后,又来到广安市广安区鼎虹国际娱乐会所,与女友黎永兰一道再次与他人饮酒。当天晚上10点,林雪川和黎永兰离开会所,结果在会所外公路旁发生了争执,争吵期间,林雪川直接夺走了黎永兰的手机,并且一把砸在地上砸得粉碎。林雪川不断地推搡黎永兰沿金安大道三段往东行走,在途中又夺走了黎永兰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并扔在地上,黎永兰向路边出租车司机求救并请求拨打110报警,然而,林雪川趁着酒劲,再次上前推倒后继续拖拽而行。在此期间,林雪川用右手击打黎永兰头部。二人行至河堰路313号至315号间,黎永兰咬了林雪川左手大臂,林雪川击打黎永兰头部致其倒地受伤昏迷。直到22时34分,林雪川见黎永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才感到害怕了,于是赶紧乘出租车将黎永兰送至广安市人民医院救治。

但是,最终黎永兰还是因医治无效被宣告死亡,经过法医鉴定,黎永兰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林雪川在拖曳黎永兰的过程中,多次用手击打黎永兰致其倒地受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在案发之后,林雪川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广安中院一审判决林雪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黎永兰的父母、女儿经济损失三万四千余元。

不过,就在一审判决后,林雪川和黎永兰父母、女儿一方均提出了上诉。黎永兰的父母和女儿都认为,林雪川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应该从重处理。林雪川一方却认为,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林雪川并没有动机,只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有自首情节,无期徒刑过重。

此后,四川省高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二审,最终决定维持广安中院对林雪川无期徒刑的量刑。四川高院认为,林雪川案发之后,一直声称黎永兰的伤是自己摔倒造成的,后来在公安机关介入后,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不算是自首,只能是坦白情节。所以,判处林雪川无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20-08-17
是的,的确太轻了,这是虐待致人死亡,完全可以判死刑。
第3个回答  2020-08-17
不会太轻,毕竟如果处以死刑的话对家暴者来说是一种解脱,不如让他在这无期徒刑中慢慢的忏悔。
第4个回答  2020-08-18
是,被害女子生前遭受虐待致死,肯定非常痛苦,嫌犯却被判无期,得到了活下去的机会,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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