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区位于江苏省的连云港市,新浦区已与海州区合并为连云港市海州区。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对连云港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设立新的连云港市海州区,以原新浦区、海州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海州区的行政区域,海州区人民政府驻浦东街道民主中路177号。
二、撤销赣榆县,设立连云港市赣榆区,以原赣榆县的行政区域为赣榆区的行政区域,赣榆区人民政府驻青口镇琴岛路2号。
扩展资料
海州区(原海州区和新浦区)的建置沿革:
1952年7月,锦屏区易名为海州区,仍隶新海连市。1952年8月后,东海县富安镇划归海州区。1953年1月,新海连市改属江苏省。
1953年11月,经海州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海州区人民政府。1955年11月,海州区人民政府改称海州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政社合一,称海州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新海连市改称连云港市,海州区隶属关系未变。1963年5月,改海州人民公社称海州区人民委员会。1969年11月,成立海州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复称海州区人民政府。
1983年6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海州、新浦两区为新海区。1986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海州、新浦两区分治,恢复海州区建制。1992年6月,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区政府派出机构。
2014年5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原海州区和原新浦区合并,成立新的海州区。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新浦区位于江苏省的连云港市。
201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56号)、《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4〕64号)精神。
2014年7月7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通知》,撤销赣榆县,设立连云港市赣榆区;撤销新浦区、海州区,设立新的连云港市海州区。
新的海州区以原新浦区、海州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海州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郁洲北路9号。
扩展资料:
1、交通
新浦区海陆空交通十分便捷,是连接西北、中原和苏北、鲁南的主要交通门户。距港口、机场均在30公里以内,陇海铁路贯穿境内,宁连、徐连、汾灌高速公路及204、310国道纵横穿越,国家“十五”规划中的同三和连霍两条高速公路在此交汇。
2、物产
新浦区物产丰富。盛产板栗、银杏、核桃等干果以及樱桃、杏、李等水果。大岛山采石区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石材集散地。
3、地理位置
全区地形呈菱形,东西长,南北稍窄。东南部为南云台山地区,西部为河流与海积共同作用形成的海积平原。地貌形态有山地、山前平原、平地、微倾斜平地、洼地、古海道、海漫淤和低平地等。土质除山区外,多为粉砂淤泥,盐渍化较严重,粘性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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