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可以协商处理。离婚后,女方不迁走户口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商量之后,女方同意迁走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竖升亮余宽;女方了解情况后,实在不同意迁走,并且女方户口有去处的,男方作为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强行将户口迁出去,女方户口实在没有笑码去处的,户口只能留在该处,不能把女方的户口强行迁出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要想离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的新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婚证上照片底色一般是红色。没有具体要求,但要求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2、受理;
3、冷静期;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5、颁发离婚证。
离婚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物旁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饥蚂悄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烂渣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要想离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可以协商处理。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能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