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并符合申请资格当场受理(打印受理回执),送股室审查及做出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当场补正的补正后受理,不能当场补正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打印不受理(退件)回执),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核进度及结果;到窗口或邮寄纸质材料到办事窗口才能正式受理的。
4.审查:股室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告知受理人员原因。
5.结果送达:窗口受理人员通过告知申请人审查决定,审查通过的,窗口受理人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审查不通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回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退回申请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窗口或邮寄纸质材料到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并符合申请资格当场受理(打印受理回执),送股室审查及做出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当场补正的补正后受理,不能当场补正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打印不受理(退件)回执)。
3.审查及做出决定:股室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告知受理人员原因。
4.结果送达:窗口受理人员通过告知申请人审查决定,审查通过的,窗口受理人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审查不通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回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退回申请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衍生问题: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图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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