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老家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如题所述

首先是户主的户口在农村或者是户主户口已迁出,但家里有其他成员户口还在当地的。这两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按户来进行分配的,只要户主还是当地的农村户口,自然能够顺利确权。若户主的户口已经迁出,而其他家庭成员户口也只需要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即可继续确权了。但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全部都已迁出,这种情况下家庭成员已经没有人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因此就暂不予确权。
一、户口迁出老家的宅基地确权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二、所需材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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