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贴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生育补贴办理需要的手续:
1、出生证明:需要提供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由医院开具;
2、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婚姻证明:需要提供父母的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医疗费用发票:需要提供医疗费用的发票,由医院开具;
5、生育证明:需要提供生育证明,由医院开具或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开具。
生育补贴的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准备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以及生育证明等材料;
2、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往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上述材料;
3、审核材料:卫生计生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则会开具生育补贴申请表;
4、领取补贴:在经过审核后,申请人可以凭生育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生育补贴。
综上所述,办理生育补贴需要到当地的卫生计生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上述材料即可。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计生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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